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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称起诉德勤是科龙股东索赔首选目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 22:3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记者 岳敬飞

  “诉诸法律是挽回我投资损失的最后一道保障了。”昨日上午,一位持有科龙电器4万多股流通股的股民,无可奈何地对记者说,“问题是,我该告谁?顾雏军,还是科龙电器?”

  这位投资者的困惑,在知名证券诉讼律师、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看来,有一个更优的方案来解决。“方法很简单。”宋一欣说,“起诉的对象改变一下,不是顾雏军,也不是科龙。起诉德勤,这才是科龙股东维权的第一选择。”

  告顾雏军最不明智

  宋一欣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首先,告顾雏军是最不明智的。大部分投资者起诉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法院能够判如所请,得到实际赔偿。既是如此,就不应该意气用事,否则于减少损失无益。”

  “假如告顾雏军,第一,他现在正陷入刑事诉讼当中,即将被佛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司法实践,对顾雏军提起民事诉讼,意味着要打一场相对漫长的官司,索赔日期不可预期,成本必然升高;第二,即使告赢了顾雏军,他有多大的赔付能力呢?现在顾雏军的债权人不知道有多少,即使要法院去执行顾雏军的财产,也是一个没多大把握的次佳选择。”

  告科龙无法预测进展

  宋一欣分析称:“若是告科龙电器,也不是最理想的做法。因为以科龙电器为被告,适用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这则司法解释中,规定了投资人起诉时,必须提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现在,证监会对科龙的处罚决定书尚未公布,亦无法院的相关刑事裁判文书。所以,也是无法预测进展的。”

  期待证监会处罚决定书

  宋一欣强调“事实上,最好的选择,就是起诉德勤。德勤对科龙电器2003年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这是法律事实。如果确定了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可以向德勤索赔的。去年,德勤在中国有高达数亿元的业务收入。”

  “问题就在于起诉的法律依据,是最高院的上述司法解释,还是

注册会计师法和
证券法
的相关规定。从实际操作来看,依据这个司法解释是最好的,因为虚假陈述的事实一旦通过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加以认定,就不需要投资者再去证明,这个赢面是很大的,可惜的是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不知何时公布。”宋一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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