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股改收费标准划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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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7:2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敖晓波 于欣鑫)一直处于无序状态的保荐机构股改收费标准终于有了定论。7月2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收费标准下发至已经有保荐资格的券商手中。 证券业协会表示,保荐机构收取的费用原则上可以包括财务顾问费和保荐费两部分。财务顾问费以不低于100万元的标准收取。此外,保荐费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后,以不低于150万元的标准收取。
到目前为止,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保荐机构已经从45家增至51家。上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第二批6家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可选名单,新增的6家证券公司为联合证券、海际大和、华龙证券、恒泰证券、新疆证券、中关村证券。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