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造:新意思新希望新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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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18:11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汪涛 上海报道 如何监管中国资本市场? 2004年,证监会可谓高举监管创新大旗,在券商、发行制度、上市公司三大主体上,证监会新规频出,效果则是褒贬不一。
而在未来的时间里,证监会必须摆脱“为监管而监管”的俗套,在监管创新上迈开步子——证监会的监管之路还很漫长。 券商创新试点 2004年,中秋节,一家总部设在上海的券商老总,没同家人团聚,而是正忙着准备一份长达400多页的证券公司创新材料,因为公司必须赶在9月30日之前将材料紧急空运到北京。 这份厚厚的申请材料包括评审申请报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及实施情况的说明、专项业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2004年度上半年会计报表、净资本等指标计算表等共11项内容。 而对于大多数券商高层来说,2004年的下半年,他们的工作主要有两种选择:一忙于筹集资金,以应付日益趋紧的资金链,免于崩盘危机;二准备厚厚的材料,申报创新试点。 这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境地,却是2004年证监会对券商实施分类监管的体现。 因为创新试点对券商的资质要求较高,获得创新试点资格一方面说明该券商是一间比较优秀的公司,另一方面,该券商将迎来美好的未来发展空间:在发债、委托理财等业务方面,创新试点券商将获得一系列的优先扶持。 尚福林在8月份北京券商峰会上正式定调推进创新试点。 第一次评审工作会议10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17位评审委员全部参加了会议,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中金公司通过评审。 相对应的是,在这一年里,证监会不再对问题券商过分姑息,而是加大管制力度,并且边治病边救命。 已经无可救药的公司,如同毒瘤,切除虽然很痛,但却能保证机体的健康,只是切除的手法略有不同。 南方证券因其业务庞大,与市场其他参与者盘根错节,因此对其进行了行政接管;闽发、德隆系券商则被托管;而在汉唐证券的处置上,监管层则引进资产管理公司对券商采取托管的模式,成为2004年问题券商处理模式上的创新。 如果说对于上述券商的处置属于“救命”的范畴,那么600亿证券投资补偿基金纳入议事日程则是救命和治病双方兼顾。 根据此前报道,基金的注册资本可能在百亿元左右,由财政部拨付,其他资金来自央行再贷款,而基金资金的补充和规模扩大途径很多,据说有六七项之多,其中,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新股发行申购资金节假日冻结期的利差资金、券商上缴会员费等方式已被基本确定为基金的后续资金来源。 在基金筹划建立时,与之相配套的,违规、违法券商高管处罚的司法解释也在准备之中,同时,据悉一整套券商全新的运行机制也将随着基金推出,理论上,这一整套的机制将彻底改变券商目前不断累积风险的困境,代之以健康良性运行方式。 两种模式,构成2004年券商监管的轮廓。 在券商创新试点上,证监会步伐笃定。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东方证券和长江证券已成为第二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目前,创新试点券商的家数已达8家。 但问题是,创新券商评选的实际意义在哪里,能否起到实际效果,仍需今后实践的检验。 在问题券商监管上,据悉,有关“证券投资者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形成初稿,央行、证监会与财政部已进行多次讨论,但目前在一些关键问题比如财政的出资额度等问题上仍有较大分歧。 三部委还需要对基金的资金来源、用途、托管、申报程序及监管办法等具体细节作出专门规定,以期最终定稿,最终办法报国务院批准。 在分类监管的原则下,留给证监会的疑问还很多,监管创新必须继续,只有在不断创新过程中,才能完成对监管体制的再造。 发行再造 王小石一夜之间为市场熟知。 作为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11月,王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带走。 一家企业能否发行股票,最终要过中国证监会这一关,证监会的决定则以发审委的审核意见为基础,发审委是企业能否发行股票的关键。 最终,王小石就倒在这个关键环节上,成为证监会发行审核弊端的缩影,而这恰恰发生在证监会大刀阔斧进行发行制度改革的背景之下。 证监会最近一轮对发行制度的改革始于2003年12月24日,为推行发审委制度,新发审委正式宣布成立,证监会向外界公布25名委员名单。 “当初证监会对发审委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新的发审委细则强调,发审委员将按照透明的工作程序进行股票的发行审核工作。”申银万国一位投行人士对证监会改革的初衷印象深刻。 发审委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只审核一次,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在投票时应在表决票上说明理由,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表决通过后,中国证监会在网站公布表决结果,这都是当初的承诺。 这些承诺并没有取得预想的成果,甚至有的承诺根本没有兑现,该人士认为,“发行制度改革没有实现公开、透明、公正的初衷,反而丑闻不断,从江苏琼花到保荐人备受质疑。” 在证监会大刀阔斧进行发行制度改革的背景下,监管色彩很浓的新股发行价格核准制,以及20倍固定发行市盈率的模式已不合时宜,发行价格市场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可喜的是,证监会的监管创新的思路并没有堵塞,在发审委纠缠之时,新股发行遭封杀的第4个月,新股询价制度破壳而出。 2004年12月1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出台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新股询价制度正式登上中国资本市场的舞台,人们也将2004年1月看做行情分水岭出现的重要时刻。 证监会特别将这次发行改革拖到2004年年底,按照市场的推理,询价制的落地开花就是新股首发的开闸放水。 与此同时,证监会对发审委的改组继续进行,在第一届组成人员备受质疑之时,证监会公布新一届发审委的39名候选人名单。 在本届发审委委员中,有6名是证监会人员,但是,在公示的候选名单中却没有证监会人员出现,经济学家易宪容就表示,这种做法显然不合适,证监会的候选人没有特殊性,也应该公示。 “新股询价的本质就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由投资者来决定新股首发的价格,这是国际资本市场通行的新股发行方式,但在王小石事件之后,市场意识到证监会的改革必须从自身做起。”海通证券从事投行的人士表示。 按照规定,在2005年1月1日之后发行的新股,须通过向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6类机构投资者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发行4亿股以下的公司须至少向20家机构询价,而发行4亿股以上的公司则至少须向50家机构询价。 专家不断地对改革提出质疑:没有信息披露和公众监督,20家机构会不会出现“联手操纵”发行价,而在初步询价的环节上,可能存在着发行人、保荐机构以及询价机构之间的利益输送。 从某种意义上讲,质疑肯定是件好事情,毕竟在发审委、保荐人等发行环节上曝出黑幕后,掌控询价权的机构能否“阳光操作”是个疑问。 上市公司分类表决 临近年底,意料之外的是,伊利股份也要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写下不光彩的一笔。 2004年以来,作为沪深股市蓝筹股代表的伊利股份深陷种种风波,从国债事件到独董风波再到高层落马,郑俊怀等人的“进去”褪去了伊利最后的光环。 于是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产生了,如何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而这是资本市场的根本。 江苏天鼎秦洪认为,如果市场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即使是业绩优良的公司,也很有可能只是顶着业绩光环的垃圾而已,甚至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伤害。 在9月份的一次基金联席会议上,众基金公司就一致向证监会抱怨,A股公司的质量一般,优质的上市公司屈指可数,必须让更多的大盘蓝筹企业在国内上市。 在2003年将大量庄股消灭的基础上,危机却降临到象伊利股份这样的蓝筹股上。的确,没有大量的优秀企业,资本市场的发展就是纸上谈兵。 证监会推出了分类表决。 12月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关于“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研讨会上透露,证监会已经草拟了上市公司股东分类表决的办法。 尚福林表示,分类表决制度是在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前所采取的保护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一项必要措施。 在伊利股份出事后,一家持有伊利股份大量股权的基金公司向外界表示,随着询价制度、分类表决制度等逐步实施,加强了流通股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话语权,流通股投资者可以通过用手投票来纠正上市公司的问题。 显然,市场对分类表决寄予厚望。 12月10日,《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正式向社会公开。 而在著名学者王连洲看来,只有改革独立董事的产生机制才能彻底改善“独立董事不独立”的现状,应该由公众投资者来投票产生独立董事的人选。 在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的问题上,不仅要引入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制度,还应该引入流通股董事制度,并与独立董事制度相结合。 即使如此,分类表决等制度仍然受到怀疑,在专业人士看来,尽早解决股权分置才是最根本的问题。 在12月份的公开讲话中,尚福林认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三方面工作。 尚福林坦承,长期以来存在的股权分置问题,公众股股东难以对公司进行有效监督,导致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或许,下一步最大的创新是怎样解决股权分置的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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