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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暨调整股改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7: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大族激光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暨调整股改方案

  大族激光(资讯 行情 论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9月19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对价数量的调整

  原对价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使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股

股票。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12,150,000股。

  现修改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使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5股股票。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14,175,000股。

  (二)关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额外承诺事项的调整

  现修改为:

  1、公司并列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云峰承诺

  (1)所持有的大族激光非流通股股份自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大族激光原非流通股股份;

  (3)按照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所持大族激光非流通股股份用于对价安排的4,110,750股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限制行使所有权的情形以及其他权属争议。其所持公司股份可能部分被质押的情形,不影响其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执行的相应对价安排。

  (4)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将向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如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2、公司并列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1)所持有的大族激光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届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大族激光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其所持大族激光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三十。

  (2)2005年9月13日,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和第三大非流通股股东海南洋浦华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华洋科技所持有的全部大族激光非流通股股份12,00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8%。该等股份转让使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云峰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大族实业和高云峰正在申请豁免要约收购,该等股份转让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则由大族实业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份的相应对价;若该等股份转让未能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前完成,则由华洋科技先行支付相应对价。大族实业承诺上述受让完成后,继续履行上述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需要履行的承诺义务。

  (3)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将向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如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额外承诺事项不变。

  除上述情况外,大族激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作其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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