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47) 成霖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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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7: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成霖股份董事会于2005年9月19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公司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多层次的交流。在充分听取公司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之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应公司股东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提请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表决的《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中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公司第一大股东Globe Union Industrial (BVI) Corp.对所作出的额外承诺进行相应调整,原为: 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款承诺期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委托出售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7元,且减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对上述设定的价格(人民币7元)进行除权处理。 现调整为: 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款承诺期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委托出售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0元,且减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对上述设定的价格(人民币10元)进行除权处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