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北:董事会致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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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00:31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发生资金被股东南京万众企业有限公司占用的事件,董事会聘请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此进行专项审计,由于涉嫌经济犯罪以及事件的复杂性,审计目前仍未结束,以致影响2005年半年报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修订)2.1、2.2和6.3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部分董事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为此,本公司董事会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以此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