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友网络:致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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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00:31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致 歉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2年,本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没有在2002年、2003年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2004年,本公司为上海铁通电信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近日本公司及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陈健、赵贵平、钟健,历任董事程竹、邢晓峰、张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为此,本公司及全体董事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诚恳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以此为诫,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证券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五年九月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