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15日10:41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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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生称早知道恒大在救场,建议“建立污点证人免于起诉制度”为自己开脱

  (作者简介:尤佳琪 职业经理人)

  8月4日晚,针对恒大买入万科股票一事, 万科独董华生发布微博称自己“当然知道恒大打着自己的算盘来‘救场’了。”这样看来,华生一早就知道恒大在买万科股票。

  事实上,除了上市公司自己和监管机构,别人很难拿到股东名册。在公告披露之前,非核心人士根本不可能知道恒大在吸筹的消息,那么,华生作为非核心人士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呢?

  自媒体“拆哪儿”于4日指出,“今日开市后股价开始异动。万科管理层开始留意。敌友不明。但买盘的几大席位距离恒大总部仅步行距离,神秘买家直指恒大。万科管理层开始紧急应对。眼见情形不妙,万科管理层走了一步险棋,将恒大大幅购买万科股票的消息透露给了媒体。媒体释放独家报道,散户不再淡定,大举跟进,万科涨停封盘。”

  由此看来,那么是万科管理层为了阻击恒大,再次通过泄露内幕消息操纵了股价,这么说,华生的信息来源即是万科管理层了,那么,华生与万科管理层之间的种种牵扯也就不言而喻。

  华生在其近期的一篇万字长文中建议“建立独立董事和内幕知情人信息披露的必要保护制度。”其中提到“(应)考虑建立‘污点证人’免于起诉制度”,似在为自己作为万科独董违反规定泄露内幕信息寻求退路。

  百度上,“污点证人”是一个西方的概念,在中国其实就叫戴罪立功,检举揭发,争取宽大处理,减刑或者缓刑。污点证人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证人,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他可以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

  华生屡次发文指责华润,想必其有参与的犯罪活动并不是来自华润,那么,难道是其处处维护的万科管理层?对此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华生作为万科的独立董事,屡次泄露内幕信息,违背独董职责,早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万科公司章程。

  泄露内幕信息,违背信披规定

  为防止上市公司信息多头披露的混乱局面,中国证监会2016年最新修改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路径,比如第45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上市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

  根据这个规定,华生是没有权利披露董事会上的许多讨论细节的。即使他想要披露也应该向董事会提出申请公开董事会会议纪要,董事会书面授权后,由董事会秘书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刊登在证监会指定媒体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性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上各方发言意见要点都会被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里,董事们签字后还要妥善保管10年以上。董事们在讨论一些议题时都采用比较开放发散的方式即兴发言讨论甚至争论,不管争论的如何激烈,最终表决后形成董事会决议由董秘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这次董事会决议是否对公众进行披露。在董事会以外,任何董事都负有保密义务。比如万科公司章程123条也规定,董事“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违背独董职责,损害股东利益

  在华生的笔下,他在董事会上和华润、万科管理层之间沟通的细节应该阳光化、透明化,这样才是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不妨摘一段华生教授的回忆分析一下:“华润方面回应,关于谁当第一大股东问题,这两天华润与深圳市已达成一致,同意恢复华润的第一大股东地位。但具体实现的环节比较复杂,华润主张现在不搞股权重组,可以用现金购买资产,待此完成后,再考虑择机向华润和深圳地铁定向增发比如10%的股票。”

  这段华润方面董事的发言内容信息量非常大,问题在于这些董事会上的即兴发言并不一定代表各股东方面的真实想法,有些仅仅是面上敷衍回答一下,有些则故意发言有意误导对手。万科股权之争正在半途,华润方面董事的这些回应真的代表了华润的真实意图吗?总之这些董事们讨论时的发言可以记录在案,但不适合全部披露给公众,否则一定有误导小股东之风险。如果一个小股东看了华生教授的这段话并作出买进或卖出万科股票的决定,华生能对这个小股东的投资损失负责吗?

  万科股权之争目前形成了多方博弈惊心动魄的格局,坐在一个桌上的董事们各为其主明争暗斗,因此这种局面下的董事发言都非常慎重和有技巧性,虚实相间以迷惑对手。如果把这些董事发言随便公告天下,有可能会误导更多的中小股东并导致其利益受损。

  曾创造ST海洋23个跌停板,坑尽散户

  自认为“万科中小股东守护神”的华生,其实十几年前在“闽福发”、“ST海洋”上,就曾坑尽散户。

  2000年7月24日,由华生任董事长的牛津剑桥主动上门找厦门市政府谈判收购事宜,并于短短12天后正式签约。根据协议,牛津剑桥以3400多万元的价格从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手中买下了ST海洋3100多万法人股,每股价格11.03元。

  入主ST海洋后,牛津剑桥开始积极行动,短时间内便付出了8400多万元用于偿还各类债务,但令华生始料不及的是,ST海洋是一个真正的债务海洋!ST海洋拥有48家子公司和“孙公司”,背着4.2亿元债务和1.6亿元或有负债,还有近2000万元社保、医保的负担,这大大超出了牛津剑桥原先预计的范围,于是,华生开始施展一系列的股权腾挪让自己突围,风暴也开始酝酿。

  2001年2月,清华园取得第一大股东位置后,华生当日便辞去了ST海洋的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当时的市场,高校和高科技概念在股市上爆炒成风,而清华科技园集二者于一身。于是,ST海洋股价从11元一路冲高到24元,牛津剑桥也因此顺利逃生,但曾经的大股东离开不足半个月,ST海洋的散户们却迎来了绝对的噩梦。

  随后,ST海洋发布公告称收购连邦软件,股票涨停,但大概一周却又称连邦软件被司法仲裁走,再加上12月15日的重大诉讼公告、12月22日的继续亏损公告,多重因素作用下,直接导致了一轮暴跌:23个跌停,从接近11元直接暴跌到2.66,真是惨绝人寰。

  对于股权腾挪术如此娴熟的华生大教授,想必在万科管理层的万科控制之路上也出了不少力吧。

  华生在文中还建议“建立独立董事信息披露的指引和必要豁免制度,建立威胁独立董事自主投票的责任追究制度。”

  看来,还未被定罪的华生大教授已经在为自己开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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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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