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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贵华
万科事件已经一年多了,从最初的宝能万科对垒到后来的万科宝能华润三方混战,再到后来的独董爆料、大小股东举报和社会各界口诛笔伐,闹得鸡飞狗跳,终于等来了证监会的“该管的一定要管”,但这样的口号来得实在太晚了(何况还只是口号),可以说,万科事件发展到现在,监管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责任之一:允许万科无故停牌。万科在没有任何实质重组的情况下,连续长时间停牌(相对应的,其H股却不敢无辜这么长时间的停牌),而在停牌之前,万科的管理层却几乎清空了持有的全部股票,相反,中小投资者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股市一天天下跌而无能为力。
责任之二:没有清查万科的合伙人持股计划是否违规。万科公开举报宝能的资管计划有违规嫌疑,而实际上自己早就实施了三个资管计划,外界怀疑万科管理层企图以此控制万科,作为监管层,在万科实施资管计划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可以理解,而在宝能、华润提出质疑后依然不管不问,至今也没给出一个结论就不合常理了。
责任之三:对万科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没有尽到监管责任。万科的三个资管计划是由万科管理层控制的,交易过程存在利用内部信息的可能;另外,万科的管理层在停牌前精准的减持了几乎全部股票,同样也有利用内部信息的可能,这些都是管理层应该给广大公众一个明确交代的而至今没有定论。
责任之四:对有关人员的言论没有追究。华生作为万科的独立董事,肆无忌惮的爆料所谓的内部信息,而有不少还是主管臆测,这些行为是否违规?万科的发言人刚否认和黑石的交易,万科又公告承认正和黑石交易,这样前后矛盾的说法是否应该追究责任?
责任之五:对万科的处罚没有到位。万科在市场敏感期间故意透露举报内容,意图打压股价,在试图使宝能爆仓的同时也使中小投资者招受了损失,这仅仅是一个谴责可以解决的问题吗?当然,如果监管层认定宝能违规,也不能一遣了之。
资本市场的公平,依赖于制度的建立和严格执行,任何人违法都应该一视同仁,而不能因为所谓的关系、情怀而法外开恩,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即使不是资本市场乱象的根源,也是使乱象长期得不到治理的主要原因,万科事件既是明显的例子。
(作者:曹贵华,股市上的小散户,但不持有万科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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