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14日再现戏剧性转折,根据杨剑波所提供的“8-16”乌龙指事件当天的细节。在上海证监局、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明知光大证券下午要进行对冲交易挽回损失,即为提示光大证券应该在该信息公告后再行对冲、也未告知光大证券错单交易信息为内幕信息,并且在光大证券当日下午实施对冲交易前,证监会[微博]并未以任何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错单交易信息认定为内幕信息。
对此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对新浪财经表示,首先,杨剑波有通过法律方式来实现自己诉求的权利;其次,对于本案的谁是谁非最后由法院来判决;最后,交易所在光大乌龙指中的问题,如杨剑波认为有不当之处,他可以通过另案举证方式来证明。(祖灏)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