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随着史上最大罚单的出炉,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案画上句号。回顾事件的演变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内部控制缺失、管理混乱、法律意识淡薄注定光大证券迟早要成为事故的主角。
没有纳入公司管理的“独立王国”
“光大证券事件暴露了该公司在风险控制上存在重大漏洞,而不是交易本身有什么大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
在越来越多的机构采取新型程序化交易模式的今天,系统出现问题不可避免,风险控制尤为关键。据证监会稽查人员介绍说,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在公司是一个“独立王国”,从技术、合规到风控都没有纳入公司管理。
对于光大证券来说,自营业务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负责自营的策略投资部人员很多是有着海外投行经验的精英,不管是出于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因素,公司给了这个部门相当大的自由度。
而正是由于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长期没有纳入公司的风控体系,技术系统和交易控制都缺乏有效管理,才导致了“8·16”事件。据介绍,订单生成系统中ETF套利模块的设计由策略投资部交易员提出需求,程序员一人开发和测试。策略交易系统于2013年6月至7月开发完成,7月29日实盘运行,至8月16日发生异常时实际运行不足15个交易日。
管理紊乱让光大证券难逃事故“宿命”
“从源头上,我们认为‘8·16’异常交易案是光大证券内控缺失、管理紊乱造成的事故,是迟早要发生的。”证监会稽查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光大证券的策略交易系统很多功能此前并没有被测试过,也没有应用过。而当日直接引发“乌龙”买单的“重下”功能更是从未实盘启用,严重的程序错误未被发现。
事故发生后,光大证券的应对更是凸显了公司管理上的混乱。根据证监会稽查人员介绍,8月16日11时05分08秒系统开始出现问题,大约一分钟之后交易员发现异常,马上按惯例反向操作,并向部门负责人杨剑波汇报;11时07分,光大证券开始内部核查;11时14分光大证券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询问电话。
就在光大证券四名高管已经开始商议应对办法时,除了这四名高管和一名交易员及一名程序员,包括公司董秘在内的其他人员仍不知情,充分暴露出光大证券内部管理的混乱。
法律意识淡薄导致错上加错
在发现错误之后,相关人员不是第一时间信息披露,而是利用内幕信息反向操作,规避损失,让众多无辜投资者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如果四位决策者当时能够意识到这样的做法有内幕交易之嫌,难道还会铤而走险吗?
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光大证券董秘还为这一行为辩解,认为做空是本能反应,是国际惯例。由此看来,光大证券只是把自己的做空看作一名普通投资者的避险操作,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
“光大证券不是个人,是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不能只有本能,必须要考虑到自己的多重身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此指出。
光大证券的反向操作让“8·16”事件当天上午跟风买入的投资者受损更加严重。证监会调查显示,当日早盘共有45.7万户个人投资者跟风买入,买入金额330多亿元,有1613户机构投资者跟风买入,买入金额65亿元。这些投资者的损失能否得到赔偿目前还是未知数。
光大证券及其相关责任人已经为其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样的“乌龙”事件不仅伤害了光大证券自己,伤害了投资者,也给整个市场带来了巨大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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