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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大小非的七种可能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9日 17:58  投资者报

  投资者报(记者艾经纬)从2008年一季度开始,围绕解决“大小非”的争论不绝于耳。有来自专家学者的见解,也有草根智慧;有强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也有呼吁政府出资接盘;有呼吁其解禁应和当期业绩、分红等挂钩,也有从新股发行等制度层次予以追溯。

  2009年已至,“大小非”解禁浪潮依旧猛烈,《投资者报》记者从纷繁复杂的讨论中梳理出7种代表性解决方案,期待抛砖引玉。

  征收暴利税

  对“大小非”开征暴利税,一度是市场的讨论热点。有提议称,对当年减持超过总量8%以上的部分,征收30%的暴利税,对当年减持超过15%以上的部分,征收50%的暴利税,对当年减持超过20%以上的部分,征收70%的暴利税。

  调查显示,95%的投票者认为应该征收,近50%的投票者认为需按收益的80%征收。

  但该项提议也遭到诸多市场人士反对。认为开征暴利税,一是难以体现公平性并缺乏操作性,因为已减持的难以补征;二是有否定股改之嫌,毕竟“大小非”解禁是股改产物;三是存在很多既得利益障碍;四是容易增加市场恐慌与压力,动摇“大小非”持股信心,逼迫其加速出逃。

  平准基金接盘

  包括曹凤岐、周正庆在内的相当一部分专家和曾经的监管者认为,“大小非”是股改产物,政府应该设立平准基金来买入并管理这些“大小非”,至全市场解禁期满时,再以门槛价或超过门槛价向流通市场转让,不以获利为目的。

  平准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印花税、外汇储备、特别贷款、财政部出资、其运营中的持股分红或者合规出售股份收入,可在一定规则下自行向社会发行信托产品募集资金。

  但事实上,使用外汇储备等同于央行增发货币,而通货的增加又将传导到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货膨胀有高企的风险。一位接近财政部高层的人士2008年11月曾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财政部出资设立平准基金几无可能,毕竟存在很多法律障碍。

  与分红、业绩相挂钩

  2008年8月,在证监会发布了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后,多位人士认为,“大小非”上市应和上市公司的业绩和分红相关联。如对连续三年分红占盈利额度为60%以上且每股分红超过0.2元以上的公司才允许其部分“大小非”上市。

  除了与分红挂钩外,有人士认为,“大小非”可流通量还应与公司业绩挂钩。如锁定期内业绩达到除ST外其余所有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水平的可减持50%,超过100%的可全额减持;低于平均水平的不许减持或缩股减持;ST股坚决不准减持。

  对于业绩指标的选择,除了每股收益,还包括当期净利润等。相关人士认为,这才能实现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双赢。

  开辟大宗交易市场

  2008年4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大小非”股东在未来一个月内抛售解禁存量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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