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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大哥案折射股市咨询业软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 03:26 第一财经日报
马龙生 一个被网友称为“带头大哥777”的人,因其开放的“带头大哥777”炒股博客点击率超过徐静蕾的天下第一博而在网络上迅速蹿红。但是,风光一时的“带头大哥”,日前已被证实被吉林省警方刑拘。据了解,“带头大哥”不具备分析师的资质,却以经营QQ群的方式收费指导炒股,其收入的群费高达700万元,涉案金额可能超过千万。 仔细品味“带头大哥”的所作所为不难发现,他的活动几乎到了动辄违法的地步: 首先是非法经营。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属于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带头大哥”不具备执业分析师的资质,没有营业执照,如此大范围地收取会员费,即使买卖双方你情我愿,非法经营也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 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投资咨询业日渐兴起。但由于行业建设的滞后,其中也掺杂了“带头大哥”这样“野路子”的咨询者。他们的咨询指导,缺规范、少保障,权责不对等,很难对投资者真正负起责任。因此,有关部门在依法整治、加强监管的同时,更需要尽快出台行业服务标准,加快这一行业的发展,以解决投资者的需求。(北京媒体从业人员 马龙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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