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正处于价值投资确立的阵痛期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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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 17:06 新华网 | ||||||||
让真正关心企业的人参与改革 中国的企业改革如果仅仅着眼于股东及其代表、着眼于企业经理人、着眼于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所有的制度安排都着眼于对他们的冷暖安危和损益收支呵护备至,那么,这样的改革、这样的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就是有缺陷的。
中国的企业改革想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的整个制衡结构,如果仅仅由股东及其代表来应对代理人,这是远远不够的。在几十年的改革过程中,中国的企业、特别是具有国有股份的企业,出资者代表在现实中都多多少少会侵害国有股份的利益,更不用说那些具有代理人身份的经理人了。 那么,国企中的职工有没有把经营权委托给能人的权力?有没有到市场上挑选能人的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应该有,宪法第16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但实际上,国企中的职工没有这个权力,国企也就因此没有效率。 为了生存需要才真正关心企业的人有吗?当然有!现在的国有和非国有企业的员工就是真正关心企业的———现在企业的存亡的确关系到他们的生存。实际上,员工面对的风险远高于出资者,他们随时都有被解雇的危险。毫无疑问,员工是人数最多、眼睛最亮、处于企业上上下下各个环节和角落、最关心企业的生存群体。 但是,真正关心企业的人、熟悉了解企业的人、与企业休戚相关的人们在现有的国企和非国企的管理改革框架里却没有寻找委托人的权力。把员工排除在企业改革和公司治理的整个制衡结构之外,不管是存心还是无意,都客观上具有了躲避道德、责任监督的故意。这在当前我国立法机构正在重审、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时候,提出这个问题就显得格外必要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 聂祖荣)(中证报)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