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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力挺新能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 17:27 证券导刊

  汪凌云

  2006:新能源发展元年

  油价一路飙升,全球高油价时代来临。自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大国之后,“油荒”便频频拉响了中国经济的能源警报,“节能”和寻求替代能源,成为我们国家实现可
持续发展最现实的选择。

  国务院总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在前不久主持召开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指出,能源问题关系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必须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推动能源节约,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加能源供给,调节能源需求,调整能源结构。

  进入2006年以来,世界各国也开始将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提上议事日程。法国重新开发民用核反应堆以加强法国的能源安全,为“石油后”时期做准备;美国准备推出《先进能源计划》,明确“能源自立”目标;日本政府也将出台《新国家能源战略》。年初,中国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出,中国将在未来15年内把发展能源和水资源、环境等11个重点领域的技术放在优先位置,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

  此外,能源议题将成为今年6月在圣彼得堡举行的八国集团峰会的中心议题。“新能源”在2006年无疑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并且被世界各国列入未来国家发展计划当中——2006年将会是新能源发展的元年。

  全球竭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上世纪70年代以来,出于石油价格暴涨及其资源的有限性和大量消费能源导致对环境的压力,一些发达国家重新加强了对于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到目前为止,全球已有五种可再生能源技术达到商业化或接近商品化水平。这五种技术是:水电、光伏电池、风力发电、生物质转换技术和地热发电。1990年世界可再生能源供应量达到2143Mtce,占世界一次能源总供应量的17.3%,生物质能占9.2%,水电占5.8%,其它可再生能源占2.3%;预计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应量将达到4000Mtce(基础方案)~4857Mtce(重视环境方案),约占世界一次能源总供应量的21.1%~30.3%。各国为了发展可再生能源,出台了很多措施。

  1、规划目标

  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和计划,明确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和要求,达到促进和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1973年美国制定了政府级阳光发电计划,1980年又正式将光伏发电列入公共电力规划,累计投资达8亿多美元。1992年美国政府颁布了一项新的光伏发电计划,要求到2000年太阳电池总产量达到1400MW,约相当于目前全世界太阳电池总用量的10倍。同年美国《能源政策法》明确要求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供应量要比1988年增加75%。丹麦提出2000年风力发电量要达到全国总电量的10%。奥地利生物质能开发量要占到全部一次能源需求量的20%。日本政府制定的《新日光计划》(1994~2030),要求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供应量和常规能源的节能量要占能源供应总量的10%,2030年分别达到34%。

  2、巨额投入

  1973年以前,OECD只有少数国家政府资助光伏电池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基础研究。此后,各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的拨款急剧增加,1977~1985年累计达70亿美元;1993年为7.16亿美元,占能源研究开发拨款总额的7.5%(不计核聚变)。1992年全球环境与发展大会后,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继续保持增强势头,美国政府大幅度增加节能和洁净能源项目预算,1994年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拨款增至3.47亿美元。欧盟制定的“研究与技术发展计划即RTD计划”,1994~1998年4年间,用于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的总费用达到580MECU(欧洲货币单位)。

  3、政策优惠

  政府从财政和金融方面采取刺激措施,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商业化,提高市场渗透率和经济竞争力重要政策手段。特别是在商业化初级阶段,由于新技术的价格承受力与政府推广目标之间存在差距,政府的支持往往是市场发育的关键因素。主要采取的措施:税收优惠、政府补助、低息贷款和信贷担保、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加速折旧和开拓国际市场等。

  中国:为可再生能源立法

  中国作为一个迅速崛起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为了在不牺牲环境质量的条件下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改变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开发利用可再生的清洁的能源资源是必然的选择。

  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战略替代能源,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政府已高度重视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2004年6月我国在《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中第一次正式将节约能源放在能源规划首位,并提出大力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核电、鼓励发展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2005年初,全国人代会通过《可再生能源法》,并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将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对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予以贷款和税收的优惠政策,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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