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B股(900950)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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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23:08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33191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80元(含税)。
二、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6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 三、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农行武进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