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暨修改股改方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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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4:47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上海兰生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12月5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根据沟通的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1、现将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修改为: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础,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下
2、现将原方案中的兰生集团的承诺修改为:兰生集团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满后,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在上述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4.5元/股(期内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兰生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的流通股不受上述限制。 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获得相应国资管理机构的批准和相应证券管理机构的核准,公告后,还须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2月15日复牌。 投资者在投票前,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5年1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