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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退还多扣缴的2004年度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0: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紫江企业退还多扣缴的2004年度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上海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5年6月17日实施完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扣缴义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现行的结算规则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将多扣缴的2004年度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退至纳税人帐户。退还多扣缴的2004年度股息
红利个人所得税的比例为每10股0.075元。多扣缴的2004年度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发放日为2005年7月8日。退还对象为截止2005年5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中的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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