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箱返还流通股股东红利所得税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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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10: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补充通知的规定,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将返还多扣缴的流通股股东红利税(每股0.03元),实际发放日为7月8日。原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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