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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老虎财经
一年卖狂卖7.5亿元的莎普爱思的白内障治疗,遭到了阿姨妈妈界第一大号“丁香医生”的质疑,股价旋即暴跌。事实上,在保健医药类产品大行其道的A股,或多或少都会留下类似的“命门”。
12月2日,一篇来自科普平台丁香医生的文章将莎普爱思推向了风口浪尖,称多位眼科医生不认可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白内障防治功效”。12月3日晚间,莎普爱思发布了澄清公告。然而市场对此说法并不买账,今日,莎普爱思开盘为21.51元/股,较1日开盘跌9.24%,盘中股价一度更是逼近跌停,最终以22.91元/股收盘。
事实上,上市的众多医药公司中,并不只有莎普爱思一家被曝出虚假宣传等问题。东阿阿胶推出的产品桃花姬阿胶糕本为普通食品,却在市场上打着保健品的名义销售;同仁堂的药品曝出朱砂门;江中药业的产品夸大药效等问题不一而足。
翻看各家公司年报也可看出端倪,医药股的公司存在广告费高于研发费用的问题。或许,如脑白金般洗脑式的广告攻势,正是这些公司取得成功的关键?
再陷虚假宣传风波
针对白内障,丁香医生在题为《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文章中称,目前唯一有效的治疗方法便是手术,而莎普爱思洗脑般的广告在普及了白内障危险性的同时,也让消费者“认准”了其产品,利用老人恐惧开刀手术的心理,宣传其产品可以预防治疗白内障,避免手术。同时,文章表明,莎普爱思被批准的适应症是“早期老年性白内障”,但莎普爱思的广告中则刻意将“早期”这一重要信息模糊,存在用症状替换疾病现象。
12月3日晚间,莎普爱思在针对此文的澄清公告中表示,其滴眼液视频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取得了相关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浙江省以外发布的广告,也在广告发布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备案。
丁香医生的文章还指出,莎普爱思滴眼液中的有效成分苄达赖氨酸,在少数动物实验中对延缓白内障有一定的效果,但该成分对人体的效果尚未得到证明。
莎普爱思回应称,0.5%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莎普爱思滴眼液是一种安全的、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
事实上,莎普爱思此次所涉虚假宣问题,早在其上市之前便存在。2013年,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曾在微博实名爆料称,“截至目前:世界上没有一个能有效治疗白内障的药物。有效治疗白内障的唯一方法是手术摘除白内障并植入人工晶体!”
同时,莎普爱思也曾多次上榜食药监局的黑名单,涉及产品质量与宣传问题。
据媒体报道,2009年,厦门食药监局、广州食药监局的2008年抽检不合格单位中,莎普爱思产品头孢克肟颗粒、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分别上榜;2009年6月,深圳市药监局通报,“莎普爱思”在广州一家知名报纸的广告夸大药物疗效;2010年,浙江食药监局公告莎普爱思的“克肟分散片”被认定为不合格药品;2011年6月,广东省食药监局通报,“莎普爱思”在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的广告涉嫌违法;2012年11月,长沙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宣布“莎普爱思”因涉嫌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被勒令下架暂停销售。
而莎普爱思在其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却对以上问题只字未提,并表示报告期内(2011年-2013年)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技术指标及质量标准,无任何产品质量不良记录,且未受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报告期内无因违法进行药品研发、生产、广告发布、经营等而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医药股问题多多
虚假宣传、药品频出问题等情况,在上市的医药公司中并不鲜见。事实上,消费者在电视广告中常见的药品、保健品,均出现过不同程度的产品质量或宣传问题。
2007年,东阿阿胶推出了定位为“美容保健食品”、“休闲零食”的桃花姬阿胶糕,以阿胶制成品的形式推出,其直营店店员、官方商城将该产品作为“保健品”来推荐,然而产品包装上仅标识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宣传内容显然超出了产品本来的功效。在2012年,东阿阿胶又因产品产地问题而被质疑。
由于国内驴数量的减少,国内阿胶产品原材料供应量不断减少,但由于行业暴利,不少制造阿胶的企业在产品中混入了牛、猪DNA。2016年,百年老店同仁堂的阿胶样品中便只检测除了以上牛和猪的DNA,令消费者对其质量产生质疑。
当然,同仁堂此前也多次深陷质量门。2013年,同仁堂曾爆发了“朱砂门”事件,旗下产品“牛黄千金散”与“小儿至宝丸”的朱砂含量被检出超过相关规定;此前“健体五补丸”也曾被检出汞含量超标。
“小葵花健康课堂”的开创者葵花药业也是问题多多。今年7月,葵花药业因使用了劣质中药饮片成分土鳖虫而遭黑龙江食药监局重罚。实际上,葵花药业的“黑榜”历史很“丰富”。2015年,葵花药业护肝片登陆安徽食药监局不合格药品名单;2013年,葵花药业(伊春)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牛黄解毒片被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不合格;2010年,葵花药业(佳木斯)有限公司“愈风丹”因虚假宣传上榜被山东药监局通报。
千金药业的明星产品“妇科千金丸”同样曾榜上有名。2013年,妇科千金丸在广东省食药监局的检查中被认定为“‘性状’不合格”,而千金药业给出的回复表示,问题在于输存储不当导致药品吸潮等,而公司并没有责任。
江中药业也曾出现虚假宣传的问题。2012年,“江中牌儿童健胃消食片”在广告中称产品“每天卖出71万盒”,涉嫌虚假宣传被上海市工商局通报;同年,人民网报道,江中集团宣传参灵草口服液具有清除人体内乙肝、HIV等病毒的“神奇功效”。其实,江中药业推出的“猴姑米稀”最近也被消费者质疑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消费者在铺天盖地的“江中猴姑米稀”广告攻势下,购买了该产品,但在配料表中发现并无猴头菇,虽然最终发现“猴姑”乃产品商标,但确实有不少网友称以为产品中含有猴头菇成分才购买该产品。
营销大于天?
对于众多医药保健产品及其公司,消费者多数是通过广告对其熟知的。广告也确实在这些公司的支出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比例。
丁香医生在其文章中指出,莎普爱思的营销费用远大于其研发费用,“仅 2016 年一年,莎普爱思公司的广告费用就高达2.6亿人民币,而同年的药物研发费用只有 0.29 亿,白内障相关的药物只有 550 万,连广告费的零头都不够”。
莎普爱思在澄清公告中也专门对此进行了解释,并公布了其自2014年至今的广告费用。
从其公布的广告费用可以看出,其增长速度较快,在今年前三个季度中,广告费用在公司营收中所占比例达到31.87%,超过历年的比例。
莎普爱思在其公告解释称,广告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产品较为单一,目前滴眼液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超过75%(2016 年经审计数),与其他多品种经营的上市公司相比,本公司通过广告投入提高品牌知名度,弥补公司产品品种单一的不足。
同时,莎普爱思还拉上了其他医药类上市公司“垫背”。如下图所示,江中药业的广告费用虽然有所下降,但在营收中所占比例却并未减少;葵花药业的广告费用则是每年递增,所占比例也同比上涨。
与广告费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科研费用的投入。在科研费用方面,各家制药公司分给研发的费用都算不上高。据各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显示,江中药业在2016年投的研发投入为5410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46%;葵花药业2016年的研发投入为620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84%。
事实上,研发投入偏少是众多医药股的通病。据莎普爱思在公告中公布的数据显示,
在这个“酒香不怕巷子深”早就行不通的年代,广告影响自然是公司让商品最快被消费者认识的重要方式,多而广的广告会让消费者产生“这是个大品牌”的印象,从而优先选择其产品。因此,多做广告对医药公司来说自然是划算的事情。
仔细回忆一下,不少产品的广告确实可以时常在电视上看到,而每当遇到类似问题时,脑海中第一反应便是相关产品的广告语,正如当年的脑白金一样。
但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一家医药公司来说,其产品不只是赚钱的工具,更多的时候是消费者治病的关键,做好研发,不断开发出疗效好的药品才是其立足的根本。如果将营销置于研发之上的话,对一家医药公司来说,或许就已经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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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天元 SF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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