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0日18:55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3月10日晚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九好集团及其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据悉,鞍重股份于2015年11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置入九好集团公司100%股权,预估值为37亿元。同时,公司拟向酒鬼投资、九卓投资等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亿元。交易完成后,郭丛军、杜晓芳夫妇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在2015年11月26日公司复牌后,鞍重股份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内实现了十个涨停板。

  2016年5月28日和5月30日晚间,鞍重股份公告披露鞍重股份和九好集团均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双方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双方进行立案调查。

  2016年6月23日,鞍重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也被立案调查,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同年7月12日,证监会下发通知书,决定终止对鞍重股份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对于鞍重股份本次“忽悠式”重组案,由于该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已拟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范围内顶格处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责任编辑: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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