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20日15:11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月20日消息,据深交所,由于董事长贾跃亭在投资者交流会上谈及乐视网股价目标等敏感问题,经媒体报道后对市场产生了较大的误导,深交所对乐视网及贾跃亭下发监管函。

  昨天晚间,乐视网公告称,部分媒体报道了《贾跃亭喊话基金和券商分析师:把股价快速做到100块钱》《贾跃亭:把股价快速做到100元》等文章,公司已澄清上述报道中相关内容,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月20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此前,媒体1月18日报道,贾跃亭对投资者表示:通过自身努力,上市公司业务肯定会进入爆发期,“希望各位齐心协力让它快速达到100元”。

  附深交所监管函全文:

  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贾跃亭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17】第 2 号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贾跃亭:我部关注到,2017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投资者交流会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贾跃亭在回答投资者对公司股价的提问时称:“长期来讲我们非常有信心让乐视成为在中国上市的第一个千亿美金市值的民营企业之一”、“(股价)什么时候过 100,一方面我们自身的努力,我们业务肯定会进入爆发期,对上市公司来讲。另外股价能否快速达到 100 元,希望的是所有人齐心协力”。贾跃亭的上述言论经媒体报道后对市场产生了较大的误导,根据我部要求,你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月 19 日临时停牌,并于当日披露了澄清公告。

  贾跃亭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表有关公司股价言论的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4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未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9.1 条和第 9.6 条的规定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请你公司董事会、贾跃亭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发表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相关言论,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及贾跃亭: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认真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中不存在严重误导性陈述。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7 年 1 月 20 日

责任编辑:赵文伟 SF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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