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3日18:41 证券时报

  四环生物两股东隔空互怼 提案爆料信息量大

  作者:岳薇  

  股东大会召开在即,然而四环生物的两名股东广州盛景和德源纺织却在1月9日在向上市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中互怼了起来。

  双方相互指责,并同时提出议案要求对对方启动调查程序。广州盛景的议案更是达25条之多。

  1月13日,深交所向四环生物发去关注函,对两名股东临时提案的审慎性和严肃性表示关注,并指出两名股东的部分提案未按规则充分、完整地披露,未充分说明提案所涉问题是否属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交易所之所以质疑部分提案超出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主要原因就在于广州盛景和德源纺织的临时提案中充满“爆料”元素。

  比如,德源纺织在提请上市公司对原第一大股东广州盛景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启动调查程序的议案中,其陈述的主要理由是,广州盛景自成为四环生物第一大股东后,在公司经营、公司治理方面毫无建树,相反,通过委派高管等形式实际掌握了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疆爱迪”)的控制权,以此为平台,不断侵占公司利益。

  具体来看,德源纺织的“爆料”有四条:

  1、广州盛景在成都设立所谓的“工程研究技术中心”,以代购代建的名义向长青建设预付了1600多万元款项,至今未收到土地房屋等资产,预付款也未收回。

  2、在北京设立所谓的“办事处”,假借新疆爱迪的名义,实际为广州盛景其他产业服务,巧立名目,员工工资、费用巨大,据了解,北京办事处各项支出达到1300万元,仅机票费用就达400万元。

  3、掌控新疆爱迪期间,在未向上市公司汇报、未经过任何审议程序的情况下,挪用公章,私自对外担保,对公司造成了550万元损失。

  4、广州盛景债务缠身,所持有的四环生物股权均被司法冻结,在利益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四处勾结,污蔑,造谣,严重干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德源纺织还表示,要求四环生物查明事实,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建议四环生物不接受广州盛景的任何文件、提案;其本身也将督促广州盛景及北京信宜诚,尽快履行3630万元的债务。

  对于上述信息量颇大的“爆料”,深交所要求德源纺织补充四项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并充分说明临时提案中质疑理由及依据,并提供证明性材料;同时对提案内容是否属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要求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而广州盛景也在提案中针锋相对,其认为德源纺织与陆宇、徐瑞康、王洪明等共15名股东合计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到一定比例,并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提请公司对上述人士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启动调查程序。

  广州盛景称,上述部分股东已在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其余部分股东在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或关联公司就职,并在多次股东大会表决过程中表决意见一致,涉嫌构成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广州盛景还在提案中与多名高管怼了起来,相关提案包括:因签订苗木购销合同失职,向董事会成员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议案;向独立董事卢青、林梅未尽勤勉义务签订苗木购销合同失职的议案;追究公司高管人员低价处置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资产责任的议案;追究公司高管人员高价购置江苏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责任的议案。

  就广州盛景质疑德源纺织、陆宇徐瑞康等15名股东的一致行动关系,深交所要求广州盛景充分论述质疑理由和一句,并提供证明性材料。而广州盛景对相关董事、高管人员失职的质疑,对四环生物对外签订的部分合同的质疑,也需补充披露质疑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环生物曾被冠以“全流通时代大股东套现样本”之名,长期以来股东持股比例格外分散,大股东频繁更换,主营业务也经历多次变更,从化纤纺织至毛纺织,再到毛纺与生物医药并重,还一度涉足房地产业。

  四环生物自1993年上市以来,十次更换证券代码、两度被ST,九次更换大股东,2015年发生了三次大股东变更。

  2015年9月,因第二大股东昆山创投的增持,广州盛景从大股东的位置滑落至次席,持股比例为3.89%。

  至2015年四季度,德源纺织在列十大股东名单,持股比例为1.91%。至2016年第三季度,德源纺织和广州盛景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93%和3.34%,分别为四环生物的第三大股东和第六大股东。

  2016年12月30日,原持有四环生物7.06%股份第一大股东昆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创业控股、能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四环生物股份,现合计持有四环生物10%的股份。

  三家公司均由昆山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并表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四环生物股票的计划。由于股权结构分散,四环生物现仍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责任编辑:李子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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