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7日07:1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周松林

  恒大系短期内增持、清仓、举牌梅雁吉祥一事,已为市场广泛关注。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认为,保险机构作为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中坚力量,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但应当恪尽职守、诚实守信,不应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11月16日,投服中心作为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和梅雁吉祥的小股东,参加了梅雁吉祥的投资者说明会,对仲勤投资此次增持举牌和梅雁吉祥信息披露等问题进行提问。

  投资理念与实际行为不符

  投服中心认为,从实际情况看,恒大系对梅雁吉祥快进快出对其他股东有影响。梅雁吉祥属于主业一般、股权分散、壳股特征明显的公司。这样的题材股极易引起市场关注和股价波动。恒大人寿突击入股梅雁吉祥成为大股东。随着梅雁吉祥股价大幅上涨后,恒大人寿仅仅用一天时间就全部卖出,获利约1.5亿元,之后股价下跌。中国保监会已约谈恒大人寿的主要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支持险资短期大量频繁炒作股票。恒大系这种增持、清仓、举牌一系列行为,达到自己所谓的“财务投资”目的,但客观上可能使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价值投资的一般着眼点为企业经营业绩和长期发展。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梅雁吉祥在盈利能力等方面并不具备优势。就公司经营业绩而言,截至2015年底,梅雁吉祥毛利率为37.39%,而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毛利率高达50%左右,如华电国际49.57%,桂冠电力58.51%,长江电力62.14%。近几年来梅雁吉祥经营状况起伏较大,2014年及2015年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市盈率高达129.75倍,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大约为10倍左右。这些方面梅雁吉祥均比同行业其他公司逊色很多。

  投服中心表示,从恒大系选择题材股、短线频繁交易和梅雁吉祥本身经营状况不佳三个方面看,恒大系公开披露的所谓价值投资与实际行为和情况并不相符。

  恒大与仲勤独立性存疑

  仲勤投资及恒大人寿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中披露,两公司买入梅雁吉祥公司股票资金来源分别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销售资金和保险资金,并指出仲勤投资与恒大人寿投资决策相互独立,目的与考虑并不相同,并不存在前后关联。但根据公开信息,恒大人寿和仲勤投资都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二者的关联性明显。市场有质疑认为,二者的交易行为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前次交易因保险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对恒大人寿交易行为进行了约束,转而由仲勤投资继续交易。投服中心表示,两者的投资决策的具体过程如何?是否向恒大集团上报相关情况?恒大集团是否有统一的决策安排和相关的协调工作?两公司的内部独立性如何体现?

  信息披露是否存在瑕疵

  投服中心进一步指出,10月25日晚,梅雁吉祥披露第三季报,没有在第一时间将第一大股东恒大人寿持股情况进行披露,而是通过补充公告的形式对这一情况进行了单独披露。在单独披露恒大人寿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信息随后几天,梅雁吉祥涨势凶猛,连续多个涨停。

  投服中心表示,恒大人寿是否存在通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配合,突出恒大人寿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这一重要信息,以增加市场和投资者对梅雁吉祥的预期,促使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买入该股。

  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需要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数据对前十大股东数据进行及时更新,以便发布准确数据。梅雁吉祥掌握准确信息不成问题,为什么这么重要信息没有在第一次公告时披露出来?梅雁吉祥在进行三季报披露时未及时披露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是否与恒大人寿联手故意引起投资者关注,强化投资者预期?公司是否对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进行追责?后续的信息披露完善制度和整改措施有哪些?

  投服中心表示,将持续关注恒大系关于12个月内所持梅雁吉祥股票自最后一次买入之日起,不出售、不出现特殊情况不增持、不通过股份增持获得梅雁吉祥实际控制权、不参与梅雁吉祥经营管理的计划等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

责任编辑:马天元 SF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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