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网(记者 何玉晓)昨日晚间,金谷源(000408)公告称,因未及时发布公告对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予以披露,公司于10月14日收到证监会[微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金谷源还发布了董事会秘书张春生辞职的公告。
2012年1月13日,金谷源因经济纠纷被昆山宏图实业有限公司起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请判令金谷源归还借款及赔偿利息损失。2012年2月1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该民事判决于2012年7月23日送达。在此期间,金谷源未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亦未在当年年报中进行披露。此后金谷源涉及三次诉讼均未及时披露。直至2013年12月7日,金谷源才发布临时公告对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行披露。
今年4月18日,金谷源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金谷源遭到河北证监局的立案稽查。
金谷源诉讼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所有者权益的78.92%,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河北证监局认为,金谷源自2012年1月13日起,至2013年12月6日止,既未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对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予以披露,亦未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时任金谷源董事长兼总裁路联是金谷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金谷源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春生是金谷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的其他责任人。
河北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金谷源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董事长路联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董事张春生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7月16日为了“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金谷源董事长路联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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