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承认中报会计差错 违背“可比性”原则

2014年03月18日 02:36  每日经济新闻  收藏本文     

  每经记者 张昊

  3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发布报道《承德露露年报数据现蹊跷分析师直呼看不懂》,指出承德露露(000848,收盘价23.89元)2013年年报核桃露收入竟然比2013年中报少8216.67万元。当天,承德露露董秘王新国回应称,2013年中报数据存在“失误”,且当期数据存在追溯调整的可能。

  对于定期报告数据为何 “打架”,王新国归因于“统计口径”变更所致,不过记者在查阅前期的定期报告时发现,这样的解释似乎还是站不住脚。年报与半年报数据“打架”,承德露露此举有何意义?记者展开了调查。

  董秘回应:中报数据“失误”

  3月12日,承德露露2013年年报出炉,全年50.13%的业绩增速令人眼前一亮。但记者注意到,公司主营产品之一的核桃露收入,在2013年中报里为2.29亿元,比2013年年报的1.47亿元多出了8216.67万元。

  全年收入比中期收入少,对于定期报告数据“打架”一事,承德露露董秘王新国对 《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回应道,2013年中报数据存在失误。

  NBD:为何出现年报核桃露收入少于半年报的情况?

  王新国:中期(2013年)统计口径有问题。

  NBD:前期公司说法是2013年中期核桃露收入包括核桃露系列;年报中仅仅是核桃露,一部分收入划入到了杏仁露及其他?

  王新国:对的,去年(2012年年报)的分法就是核桃露单独披露,杏仁露及其他一起披露;今年(2013年年报)审计的时候,会计师按照去年(2012年年报)口径的分法披露,但是中期报告是未经审计的,忽视了中报的数据,导致公司报告口径的不一致。

  NBD:果仁露收入为何要放在杏仁露及其他里面,这不是造成了投资者无法跟踪核桃露的销量?

  王新国:实际上中报数据有误,更改以后对大家判断没有任何影响,年报数据是准确的。中期数据统计口径包含了果仁核桃、还有花生露等系列其他产品,而年报数据是纯核桃,是一个品种。这只是一个分法,没有市场解读的那样有其他深层的含义,我们的目的就是充分披露核桃露单品的所有信息,我们的产品按照货真价实的理念生产、制作,毛利率低。

  NBD:既然中报数据存在失实,公司会如何处理?

  王新国:已经与交易所沟通,若后期有监管函,公司中报数据应该要追溯调整。

  通过上述对话可知,承德露露2013年年报产品分类与2012年年报的分类一致,但与2013年半年报的统计口径不一致。对于果仁核桃露划入杏仁露及其他,董秘解释目的是将单独纯的核桃露情况呈现给公众。

  业内人士:违背“可比性”原则

  在2013年年报中,承德露露主营业务构成分产品中,核桃露单独一列,杏仁露及其他单独一列,整篇年报未对核桃露包括哪些品种进行细分,2012年报同样如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查阅2012年、2013年年度审计报告时,也未发现相关的审计说明。在2013年中报里,从字面上看,其产品分类与2012年、2013年年报一致,也没有对核桃露包括哪些品种进行表述。

  在定期报告中,承德露露其实已经就产品的归类进行了两次变更,第一次变更是,2013年中报较2012年年报;第二次变更是2013年年报较2013年中报,而这样的变更在定期报告或者审计报告里面没有注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同时咨询了多位上市公司相关人士,他们认为,在中报数据中,若产品分类较2012年年报变更,公司应该在报告中给出注释,2013年年报又更改回来,同样需要在报告或者审计报告里面进行披露。将这样的差错归因于中报未经审计,应该算是一个托词。

  另有上市公司人士认为,上市公司作为一个公众平台,即使未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也须产品数据真实、有效。年报、半年报数据对比差距甚大,承德露露已经违背了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中的可比性原则。

  《会计制度》总则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企业的会计计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2012年、2013年年报以及2013年中期报告,从文字上看不出统计分类的不一致,且在当年年报或者审计报告里面又未注释,所以公司可能违背了会计可比性原则,2013年中报理论上要调整过来。”有上市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产品归类调来调去,这算是一个会计差错。

  另一方面,也有上市公司人士指出,承德露露的上述统计口径变化,也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要求不符。《准则》要求,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按行业、产品或地区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情况。对于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或营业利润总额10%以上的业务经营活动及其所属行业、主要产品或地区,应当分项列示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并分析其变动情况。公司应当保持业务数据统计口径一致;如确需调整,应当提供调整后的最近一年数据。

  毛利率又现蹊跷

  公开资料显示,在2009年中秋前后,承德露露开始在北方市场推出另一种新品——露露核桃露。有机构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核桃露是很好的产品,行业的景气度很高。竞争对手主要是非上市公司,这些企业机制灵活,且成分里面也说不清是不是完全用了真核桃,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给渠道、终端很丰厚的利润。相比这些竞争对手,承德露露的产品货真价实,前期由于历史原因,营销渠道跟不上,因此核桃露成本始终不占优势,利润薄,可以说是贴着本卖。后来公司的思路也开始变更,比如推出果仁核桃露,相较前期纯的核桃露,新品的亮点是均衡营养,成本也相对便宜。

  承德露露董秘告诉记者,2013年年报产品结构中的“核桃露”是纯的核桃露,成本比较高、利润低。与此同时,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金红也向记者确认,果仁核桃露盈利情况好于纯的核桃露,亏损的是指纯的核桃露。

  按照先前公司董秘的说法,核桃露半年报收入较年报高出8216.67万元,是因为产品口径的调整,半年报中是核桃露系列,包括纯核桃露、果仁核桃露等;年报的核桃露则是纯的核桃露。那么中报核桃露(核桃露系列)的毛利率应高于年报中核桃露 (纯核桃露)的毛利率,但是记者在数据对比中发现,公司中报核桃露毛利率是15.32%,反而低于年报核桃露毛利率19.06%。

  对于蹊跷的毛利率,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再次联系王新国,但并未取得联系。记者随后又与公司证代沟通,对方表示还需要就数据进行核实,而中报未经审计,可能数据上核算口径不一致。

  有食品饮料业内人士指出,真实情况或许并不像公司董秘解释的那样,8000余万的差距并不是个小数目,任何一个举动的背后,都会有内在因果联系,公司这样的调整,相信背后另有意图。有些消费品公司喜欢把统计口径变来变去,目的是防止竞争对手去分析报表,看哪个品种卖得怎样,品类增长怎样,所以故意将品类搞混乱。

  不过对于上述解释,承德露露董秘王新国则予以否认。他表示,“我们是非常想让市场知道核桃露详细情况,因为我们在这个市场里面的情况是非常独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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