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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程元辉 上海报道
海马股份日前发布消息称,其旗下子公司获郑州市人民政府2.5亿元资金扶持。2.5亿元对于目前资金饥渴的任何一家汽车制造商都是一种奢求,而这次是地方政府对一家民营汽车制造商直截了当的资金扶持。
此前已经有媒体报道,质疑海马股份是否真正受到政府巨额现金扶持,而海马股份于1月5日发布公告否认报道内容。海马股份到底是否独享郑州市政府2.5亿“红包”,郑州市政府需要给纳税人一个说法:政府为何要给一个民营企业发过年巨额“红包”。
郑州市政府对海马股份赤裸裸的资金支持消息引起汽车业内人士争议和怀疑。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民营汽车企业,海马股份如何可以笑纳政府2.5亿元“红包”, 作为政府如何可以平白无故向民营企业发送巨额“红包”,这涉及国资流失。这位业内人士形象地比喻说:“这等于你走在路上捡到政府丢失2.5亿钱包一样,不用劳动,不用生产和制造,白白得来,比彩票还实在,不用纳税。”
2.5亿元“红包”悬疑
事情的发生时间在2008年圣诞夜,海马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22日发出的有关函件。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确保郑州在建工程顺利进行,郑州市人民政府给予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计25000万元重点扶持资金。
公告中称,其中给予海马(郑州)汽车有限公司9800万元、郑州轻型汽车有限公司7000万元、上海海马汽车研发有限公司8200万元。上述扶持资金直接从郑州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的借款中予以扣减。
晚些时候,有业内朋友打来圣诞祝福电话时,就对此事进行怀疑。“如果注资国企也罢,但海马股份是地道的民营企业,政府给民营企业直接注资,这无疑是给企业发红包,这对纳税人和其他企业不公平。”
这位业内人士还表示:“一是没有索要股权分配,二是没有借贷协议,更深层意义上是国家资产的直接流失,2.5亿元对于地方政府和任何一个企业或个人都不是小数目,就这么简单的处理了。”
2009年1月1日,有媒体对海马股份是否获得郑州市政府的资金一事进行调查,答案是当地人对此事并不了解。这条消息也引起海马股份的注意。
海马股份于1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表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开发区建投公司)于2007年8月24日委托银行向公司下属子公司——郑州轻型汽车有限公司贷款3.1亿元,贷款期限为2007年8月24日至2010年1月12日。
此外,郑州市政府于2008年12月22日发函表示,给予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计2.5亿元重点扶持资金,该扶持资金可用于冲抵前述委托贷款。
1月7日,海马股份董秘处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肯定地表示已经收到政府资金支持函件。这位人士告诉记者,深圳证券交易所都审核通过了,由于涉及文件机密,不能向外界传阅。记者致电深圳证券交易所咨询文件,获得同样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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