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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正青自爆家丑:广发证券历史上的股东是假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6日 12:03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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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黎明

  “公司整个历史上的股东是虚假的,历史沿革是不清楚的。”日前,在广发证券借壳案法庭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广发证券)前总裁董正青自爆“家丑”。董表示,警方自其家中搜出的一本书证可证上述事实,若据此追究将令广发证券“万劫不复”。

  什么样的书证能令业界公认的券商“优等生”广发证券万劫不复?是确有其事,还是董正青为求自保不惜夸大其词?假如董正青所言属实,那么谁曾在背后掌控广发证券?

  更名

  根据广发证券公司网站信息,广发证券的前身是1991年9月8日成立的广东发展银行 (下简称广发行)证券部,1993年末设立公司,2001年改制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实,被遗漏的1996年应是广发证券历史上的关键一年。广发证券于1993年由第一代掌门人陈云贤创立公司,随后自第二年开始连续多年稳居全国十大券商行列。1996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广发证券进行了第一次股份制改造并增资扩股。

  正是在这一年,陈云贤当选为广发证券第一任董事长。也是在这一年,上市被确定为广发证券的战略目标。而这一切,都要从广发证券更名开始。

  此次增资扩股后,广发证券的公司资本金增至8亿元,股东也由广发行一家增至18家。其中,广发行仍以原股本金2亿元出资,是公司持股第一大股东,其余6亿元新增股本金由17家新股东带来。大多为广东省内企业,只有4家来自省外。它们分别是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沈阳蓝田)、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吉林轻工)、北京市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北京天龙)以及厦门国贸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厦门国贸)。

  在增资扩股过程中,广发证券由广东广发证券公司一变而为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顺利脱离地方冠名。广发证券期望就此走出广东、走向全国,奠定全国性大券商的基础。

  有一个细节颇能体现广发证券当年强烈的“进取心”。在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更名申请后,广发证券被告知,应提前向广东省工商局申请核准。因此,在1996年10月已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的广发证券,直到当年12月才第一次向广东省工商局补交了相关申请报告。

  在报告中,省外股东的进入成为广发证券申请更名的第一条理由。报告称,“我司此次增资扩股新增的股东中有若干家广东省外股东,在募股时这些股东要求,公司名称不应有太强的地方色彩。”

  在随后给国家工商局的申请报告中,广发证券强调,“名称上作此变更是对这些股东意愿的尊重。”

  股东

  然而,就在“意愿”得到尊重之后不到一年,上述股东便不约而同地将广发证券的股份悉数协议转让。

  1997年9月至10月间,沈阳蓝田3488万股转让给广东广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吉林轻工5581万股转让给深圳市广发恒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龙1395万股转让给广东发展银行;厦门国贸2100万股转让给深圳市恒安信企业托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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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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