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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6:09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08年5月13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观澜镇平安金融培训学院
主持人:董事长马明哲先生
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议程
二、审议各项议案
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2.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3.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7.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关于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关于授权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20%的新增
H股股份的议案
三、回答股东提问
四、投票表决前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五、投票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布会议结束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一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
开披露的2007年A股年度报告的第32页至第71页。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二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
开披露的2007年A股年度报告的第72页至第73页。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三
关于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条、第九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2007年A股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已经于2008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本公司2007年H股年度报告已经于2008年3月27日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四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了200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同
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2007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的合并利润
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上述财务报表已分别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师报告。
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重大差异对2007年度财务报表合并净利润和2007
年12月31日的合并股东权益的主要影响如下:
2007年度
项 目 合并净利润* 合并股东权益*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列示金额 18,688 111,82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13) (199)
寿险责任准备金 4,988 35,262
递延保单获得成本 (9,373) (41,305)
递延所得税 883 1,547
少数股东权益及其他 13 107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列示金额 15,086 107,234
*合并净利润及合并股东权益均已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即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
审计财务报表和核数师报告,内容详见附件),并授权公司三名执行董事马明哲、张子欣和孙
建一签署前述财务报表。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1、2007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已审财务报表及审计师报告详见公司2007年A股年报附件
2、2007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详见公司2007年H股年报77-162页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五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规定,公司在确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时,应当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2007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68.62亿元,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以此为基准,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相关规定
对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母公司2007年期初所有者权益人民币68.93
亿元,其中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1.82亿元。
经过上述利润分配和追溯调整,并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并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确定可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
55.87亿元。
公司建议,以总股本7,345,053,334股为基数,按每股人民币0.50元进行年度末期现金股
息分配,共计人民币36.73亿元。加上中期已分配现金股息每股0.20元,公司全年合计现金
股息每股0.7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08年度。
对H股股东而言,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第51条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于2008年4月14日(星期一)至2008年5月13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对A股股东而言,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确定股权登记日后另行公告。凡于2008年5月13日(星期二)交易结
束后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H股股东及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均有权收取公司2007年年度股息。以
上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表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利润分配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项 目
(人民币百万元)
一、净利润 6,86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678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6,182)
减:派发2006年年度股息 (1,616)
派发2007年中期股息 (1,469)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6,27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86)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587
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建议分配股息 (3,673)
四、未分配利润 1,914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六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7年继续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统称“安永”)分别担任公司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2007年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安永
审计,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250万元(不包括A股上市的相关审计费用人民币900万元)。
在公司与安永过去几年的合作中,安永信守承诺,派出了专业的队伍参与公司的审计工
作,并积极协助公司H股和A股上市相关工作,体现了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丰富的行业经验、
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安永除按时出具独立、公允的审计报告、圆满完成各项
审计任务之外,还向公司提交了具有参考价值的管理建议书,并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中国
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方面的培训,公司对其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
鉴于安永过去在公司审计工作及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务中的胜任表现,拟续聘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8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其酬金。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七
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保险”)原派出董事Anthony Philip HOPE先生
已经从汇丰保险退休,2008年2月8日汇丰保险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变更派出董事的函》,推
荐Clive BANNISTER先生接替Anthony Philip HOPE先生出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经全面考察Clive BANNISTER先生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08
年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一致同意推荐Clive BANNISTER先生为公司非
执行董事候选人。Clive BANNISTER先生出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后将不在公司领取薪酬。Clive
BANNISTER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审批通
过后生效。Anthony Philip HOPE先生自Clive BANNISTER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生效之日起正
式卸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附件:Clive BANNISTER先生简历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Clive BANNISTER先生简历
国籍: 英国 出生年月: 1958年10月28日
工作经历:
2006.11至今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常务董事(保险业务)
- 出任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之一,该委员会是一个由九9位高管人员组
成的行政会,主席为集团行政总裁纪勤。
- 负责在三年内,把汇丰保险业务(寿险、财产险、再保险及集团自保)
的利润由占集团份额的10%(约21亿美元)倍增至20%;在2007年
年底,汇丰保险的税前利润为32亿美元。当前,汇丰保险的保费收入
共170亿美元,资本额70亿美元,雇员总数9,000人,分布在35个地
点。汇丰保险在平安保险(中国第二大人寿保险公司)及其他多家保险
公司均有董事席位。
- 汇丰是全球第二大银行,资本额2,000亿美元,业务遍及83个国家,
雇员总数31万人。
2001.7? 汇丰集团私人银行业务总经理及行政总裁
2006.11
1998.6-2001.5 汇丰集团私人银行业务行政总裁
负责在亚洲、瑞士、欧洲及美洲70个地点的私人银行业务,雇员总数5,700
人。
- 据估计,汇丰集团私人银行在2007年的税前利润为13亿美元(6
年内税前利润增长12倍),跃身成为全球第3大私人银行,排名仅次
于瑞士联合银行及Credit Suisse;管理资产3,400亿美元,资产负债表
加总600亿美元,资本额45亿美元。
- 收益分配:欧洲-50% (雇员总数3,400人);亚洲-30% (雇员总数
1,300人);美洲-15% (雇员总数1,100人)
董事席位: 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被委任为: HSBC Private Bank (UK) Limited主席
HSBC Private Bank (Monaco) Limited主席
HSBC Guyerzeller Bank AG Switzerland董事
HSBC Private Bank (Suisse) SA汇丰私人银行(瑞士)有限
公司董事
HSBC Private Bank (France)董事
HSBC Private Bank (Suisse) Holdings AG汇丰私人银行(瑞
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1998 担任汇丰集团主席庞约翰的特别顾问,负责规划及制订首项集团战略,名
为"增值管理",在1999至2004年期间实施,包括8项急需执行的措施。
1996-1998 汇丰证券公司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主管及副主席
. 组建集团第20组公司,雇员总数650人
. 持有总值3亿5,000万美元的持有资产以支持债券及证券
. 主管投资加拿大及拉丁美洲银行业务
产品范围包括:企业融资、私募证券、项目融资、杠杆资本、证券资本市

董事 汇丰证券有限公司及HSBC Markets Inc 纽约
汇丰詹金宝加拿大有限公司 多伦多
HSBC Capital (Canada) Inc 温哥华
Midland Montagu Private Equity Inc
纽约
1994-1996 汇丰投资银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伦敦、香港、纽约
策略部主管
. 汇丰集团私人银行业务董事,负责欧洲联系工作
. 负责汇丰投资银行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的规划工作,包括汇丰银
行资产管理、Samuel Montagu、汇丰投资银行亚洲、詹金宝、汇丰私
人银行业务
. 汇丰投资银行控股有限公司HSBC Investment Bank Holdings plc资本
达3亿7,500万美元,利润为6亿7,500万美元 ;在47个国家经营业
务,雇员5,500人。
1991-1993 Booz Allen & Hamilton (博思艾伦策略及技术咨询公司)合伙人 伦敦
. 欧洲保险实务主管,被选为博思艾伦环球最年轻合伙人
. 为欧洲各地的领头保险公司、银行及投资银行提供顾问服务
1987-1990 Spicer & Oppenheim Consultants顾问服务公司创办人 伦敦、巴黎、
兼董事 新加坡
. 创建公司,办事处遍及伦敦、巴黎、香港、新加坡,雇员总数45。七
成的顾问服务集中为金融机构提供战略建议。
. 1990年秋售予博思艾伦策略及技术咨询公司。
1984-1987 博思艾伦策略及技术咨询公司 总监 伦敦
1981-1984 First National Bank of Boston(波士顿第一国民银行) 伦敦、
14
贷款主任 波士顿
. 完成银行贷款主任培训,并获调往波士顿加入特别行业部
. 为美国片厂及有线电视营运商提供股本贷款
1991-1996 Wax Lyrical 非执行主席 伦敦、都伯林、杜拜、
. 英国最大的蜡烛分销商,共有52家店铺,销售额为3,000万美元
教育及奖项
2005 获VRL KnowledgeBank(前称VRL Publishing)选为全年最出色私人银行

1997 美国"一般证券代表"资格(第7系列"一般证券"水平,2003年续照)(在
美国,所有执业的证券经纪人必须通过该资格考试。)
1991.8 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行政人员短期课程
1983-1984 扶轮基金工商管理硕士奖学金
1979 三井奖学金:在日本游历及念书
1978 土耳其Northcotte 国际学生奖学金
1977-1980 英国牛津大学文学士二级荣誉(政治、哲学、经济)
Exeter学院(文学硕士1982)
1972-1977 英国伦敦University College School Hampstead中学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八
关于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必须每年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尽职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有独立非执行董事7名,涵盖了财务、法律、金融、战略、并购等
方面的专业人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保监会的要求。
在过去的2007年中,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诚信、勤勉、独立、认真地履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为本公司的公司
治理、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等提供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被保险人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现将公司2007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报告》(附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
上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附件:《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2号)的有关要求,
保险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每年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尽职报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有独立非执
行董事7名,涵盖了财务、法律、金融、战略、并购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人
数占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的要求。
在过去的2007年中,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诚信、勤勉、独立、认真地履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现将有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包括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次数及原因:
单位:次数
本年应参 亲自 委托
姓名 缺席 备注
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鲍友德 10 10 0 0 /
邝志强 10 10 0 0 /
张永锐 10 10 0 0 /
周永健 10 10 0 0 /
于2007年3月19日当选独立
张鸿义 8 8 0 0
非执行董事
于2007年3月19日当选独立
非执行董事;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因公务原因不
陈甦 8 6 2 0
能亲自参会,分别委托独立
非执行董事周永健先生和独
立非执行董事鲍友德先生参
会并行使表决权
于2007年6月7日当选独立
夏立平 4 4 0 0
非执行董事
(二)发表意见的情况,包括投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况及原因,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及
原因: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审议的所有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赞成票。对于独立
非执行董事提出的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公司管理层均给予了回复和采纳。全体独立非执
行董事均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和存在的障碍:
独立非执行董事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途径如下:
1.现场参加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会议,听取并讨论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2.参观考察公司职场和新建项目;
3.一年一度参加公司分支机构的现场考察;
4.邮件或电话形式向公司了解经营信息;
5.通过研读公司发送的内部报刊和分析师报告等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董事了解公司的途径多样、灵活、畅顺,全体董事能及时有
效的了解到公司的经营状况。
(四)为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所做的其他工作和贡献: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从自身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出发,为本公司的治理结构、改革发
展、财务审计、战略发展、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公司成功发行
A股并上市、关联交易和重大经营事项等方面起到了决策导航的重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被保险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本年度自我工作评价和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评价: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
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作了相关专项说明,同
时对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
认为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管理层注重加强公司内控控
制、风险控制和公司治理建设,公司经营稳健,成绩显著,顺利达成了年度既定的各项工作
目标。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九
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担保额度的议
案》,本公司董事会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的授权审批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由于本公司的目标是成为以保险、银行、资产管理为核心,国际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集
团之一,随着国家经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居民消费的持续增长,以及境内外投资相关配
套法规的逐步出台和资金运用渠道及额度的进一步放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规模
和资金需求增长迅速。尤其是海外控股公司,其境外融资成本随美联储利率降低而持续下降,
而同期资本市场的震荡也为境外投资创造了有利条件,其资金和担保需求迅猛增长。为更好
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确保各项交易的决策及时进行,最大限度地把握境内外投资机遇,
本公司拟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担保余额做如下调整:
1.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的额度调整至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本公司对任意一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额度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总额度内不再设
上限,但单笔担保额度权限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余额额度内对具体的担保进行审批。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十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本公司按照前次募集资金承诺使用情况,有效使用了募集资金:
一、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9号文批准,本公司2007年2月首次公开
发行A股1,150,000,000股,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38,870,000,000元,发生的相关发行费用
人民币648,075,6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21,924,360元。经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永华明(2007)验字第60468101-01号验资报告验证,该笔资金已于2007
年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在深圳平安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充实公司资本金,截止200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无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
A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充实本公司资本金以及/或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其他
用途。”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资本金。2007年10月26日,本公司获得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
司章程的批复》批准,并于2007年11月13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换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2007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38,221,924,36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8,221,924,3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2007年:38,221,924,360
项目达到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募集前承诺投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实际投资金额

资项目资金额 资金额
充实资本金以及充实资
/或有关监管部 本金 38,221,924,360 38,221,924,36038,221,924,360 38,221,924,360不适用
门批准其他用途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充实资本金后,本公司各项业务保持快速稳定发展,经营业绩大幅提升。本公司净资产
2007年末较2006年末增长625.92亿元、增长134.2%;营业收入2007年较2006年增长572.85
亿元、增长5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07年较2006年增长77.44亿元、增长105.5%
(新会计准则)。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充实资本金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公司在2007年度报告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本公司2007年2月首
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达人民币382.22亿元。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公
司资本金,截止200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A股招股说明书承诺的A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以前次募集资
金充实了本公司资本金,有效使用了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
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文件之十一
关于授权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
已发行H股20%的新增H股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增强经营灵活性及效率,及授予董事会于有意发行任何股份时之酌情处置权,本公司
建议股东批准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以其它方式处理新增H股,限额为有关决议案获通
过当日已发行之H股最多20%。任何董事根据一般授权行使权力,均须遵照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及中国适用法例及法规之有关规定。董事会现时并无计划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该
一般授权将一直有效至下列最早时限止期间:
1、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2、按公司章程或其它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召开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届满;或
3、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根据本决议案给予之授权。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已发行2,558,643,698股H股。待批准一般授权之建议决议
案获通过后,根据其中之条款,本公司可配发、发行及处理最多达511,728,739股H股(以
股东周年大会前本公司不再发行股份为基础),即占将予提呈之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H
股之20%。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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