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08-00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志平。 注册资本:220,848.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纤维 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的仓储、配 送和分销;水泥、玻璃生产线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新型 建筑材料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 务;承包境外建材、建筑和轻纺行业的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进 出口业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房屋”)和北 新建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塑”)从中国建材租赁土地,预计2008 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9.60万元。 (二)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集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4,93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新型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配套产品、机械设备、金属房屋的技术开发、制造、 销售、技术服务;销售金属材料、木材、煤炭、建筑机械、汽车配件、五 金交电化工;汽车货运;仓储服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 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从北新集团采购原材料;本公司向该公司 销售原材料;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通过北新集团及其分公司的渠 道销售部分产品;本公司向北新集团提供水、电、汽等动力和运输劳务。 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867.40万元。 (三)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物业”)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10万元。 主营业务: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提供劳务服务;销售百货、五金 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 学品);家居装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北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 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北新建塑接受该公司的物业服务;本 公司向该公司提供水、电、汽等动力和运输劳务。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 易金额合计727.39万元。 (四)北新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商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838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商品房;销售轻型活动房屋、建筑材 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华工、装饰材料、卫厨设备、纺织品、房地 产信息咨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环岛东路南。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北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 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向该公司采购原材料;本公司向该公司提 供水、电、汽等动力和运输劳务。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60.27 万元。 (五)北新塑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塑管”)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 主营业务:金属塑料管材管件的制造、安装和销售等。 住所:北京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控股孙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 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向该公司采购原材料;本公司向该公司 提供水、电、汽等动力和运输劳务;本公司向该公司出租生产用房屋。预 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25.82万元。 (六)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设计 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万。 主营业务: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建材工业工程建设监理。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北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接受该公司的设计服务。预计2008年全 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0.00万元。 (七)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杭州设计 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200万。 主营业务:建材设计、工程总承包。 住所:杭州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 团”)的控股孙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接受该公司的设计服务。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 377.50万元。 (八)杭州中新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新机电”)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万。 主营业务:非标机电设备开发、制造、安装。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控股孙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向该公司的采购设备。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 万元。 (九)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机械厂”)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102万。 主营业务:机械制造、非标设备制造。 住所:涿州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控股孙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 采购该公司制造的设备。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830.00万元。 (十)北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科技”)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 主营业务:新材料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国内 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仓储、货运业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控股孙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 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向该公司销售产品。预计2008年全年关 联交易金额合计1,500.11万元。 (十一)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8,620.81万美元。 主营业务: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 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 住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控股孙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 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向该公司销售产品。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万 元。 (十二)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成都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1,900万。 主营业务: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 化工原料、玻璃纤维专用设备。 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控股孙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 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向该公司销售产品。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万 元。 (十三)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进出口”)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0,000万。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 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北新矿棉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矿棉 板”)向该公司销售产品。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1,282.05万元。 (十四)北京中建恒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恒信”)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万。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的控股孙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 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向该公司销售产品。预计2008年全年关 联交易金额合计726.60万元。 (十五)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总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1,839.3万。 主营业务: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玻璃及玻璃纤维、陶瓷、耐火材料、 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自动化仪表、建材设备的研 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与服务;上述产品的分析测试、计量。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 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向该公司销售产品;本公司接受该公司提供的产品检测。预计 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12.80万元。 (十六)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建材检验中心”)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770.7万。 主营业务:建筑材料的检验、测试、认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中心为中国建材总院的下属机构。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接受该机构提供的产品检测。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 16.00万元。 (十七)轻工业杭州机电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杭州机电研究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105万。 主营业务:轻工、化工机械产品的设计、开发、成果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控股孙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接受该机构提供的产品检测。预计2008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 8.00万元。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占同类 去年总 关联交易公司及控按产品或劳务 预计总金额 交易的 关联人 金额 类别 股子公司等进一步划分 (万元) 比例 (万元) (%) 北新商贸 150 北新房屋 采购材料 北新集团 300 采购 总计: 北新塑管 10 0.38% 120.14 原材料 760 采购欧松板 北新商贸 200 公司 采购pvc管材 北新塑管 100 销售 总计: 公司 销售钢带 北新集团 275 0.11% 253.39 原材料 275 销售产品 公司 销售产品 北新集团 677.83 总计: 3.32% 2767.94 或商品 8298.39 北新科技 500.11 巨石集团 10 北新集团 64 郑州分公司 北新集团 12.8 济南分公司 中建恒信 325.6 中国建材总院 500 巨石集团 25 成都公司 北新矿棉 销售产品 中建材进出口1282.05 板 北新集团 3500 北新房屋 销售产品 北新科技 1000 泰山石膏 销售产品 中建恒信 401 北新物业 72.19 销售水、 北新商贸 3.27 总计: 电、汽等 公司 提供水、电、汽 31.74% 254.39 北新塑管 200.82 301.55 动力 北新集团 25.27 北新塑管 10 总计: 北新集团 12.5 提供劳务 公司 提供运输服务 34.7 3.47% 14.2 北新商贸 7 北新物业 5.2 公司 550 总计: 接受劳务北新房屋接受物业服务 北新物业 50 100% 104.69 650 北新建塑 50 总计: 房屋出租 公司 出租房屋 北新塑管 105 100% 104.69 105 杭州设计院 377.5 公司 接受设计服务 总计: 设计费 北新设计院 20 100% 280 477.5 北新房屋接受设计服务 北新设计院 80 杭州中新机电 300 公司 采购设备 总计: 设备制造 北新机械厂 1800 1.53% 398.16 6,130 泰山石膏 采购设备 北新机械厂 4030 公司 97.15 总计: 土地租赁北新房屋 租入土地 中国建材 48.74 100% 97.15 149.6 北新建塑 3.71 中建材检验中 16 心 总计: 技术服务 公司 接受产品检测 杭州机电 100% 1.86 8 36.8 研究院 中国建材总院 12.8 合计 - - - -17,218.54 -4,767.35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 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如果有国家定价,则适用国家定价;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 则适用市场价;如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同意委任独立的审计 师或评估师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 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 原材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 司销售额。本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房屋、供应的水电汽提高了公司资产的 使用效率。本公司租赁的中国建材及北新集团的土地以及向关联方租入的 设备是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必须条件。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关联董 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时,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 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是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本公司和中国建材已于2005年9月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本公司从中国建材租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的土地,租赁期限至2008 年8月31日;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和中国建材已于2005年9月签署了《土地 租赁合同》,从中国建材租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的土地,租赁期限至 2008年8月31日;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新建塑和中国建材已于2005年9月签署了《土地 租赁合同》,从中国建材租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的土地,租赁期限至 2008年8月31日; (二)本公司和北新塑管已于2007年9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 公司向北新塑管出租位于北京市西三旗的办公及生产用房,期限至2009年 8月31日。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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