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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08-01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国统”) 协议签署日期、地点:2008年3月10日哈尔滨阿城市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 担保金额:3,400万元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承兑汇票叁仟肆佰万元,公司在上述贷款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贷款期限、利率、种类等以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40万元 法人代表:叶清正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经济开发区 工商登记号:企合黑总字第002282号 经营范围:PCCP的生产与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7年12月31日,哈尔滨国统总资产98,573,064.43元,净资产25,405,967.06元负债73,167,097.37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7,219,412.03元。 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享有其51%股权比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金额人民币3,400万元,无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截止公告日对外担保总额4938.6万元(均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99%。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决议之前对哈尔滨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上述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担保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批准及决议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周洪刚、安锐对本次担保行为发表如下意见:经查,国统股份目前持有哈尔滨国统50.98%的股权,是其控股股东。哈尔滨国统是国统股份在我国黑龙江地区从事PCCP业务的下属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统股份的战略布局任务和生产经营计划。根据国统股份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国统股份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769.03万元对哈尔滨国统进行单方增资,增资完成后国统股份将持有哈尔滨国统75%的股权,国统股份对哈尔滨国统的控制力将进一步增强。 宏源证券认为:本项担保是国统股份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国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承兑汇票向银行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本项担保对于哈尔滨国统获得PCCP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必要的,本项担保虽然没有获得哈尔滨国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但并没有损害国统股份的利益。本项担保已由国统股份独立董事出具意见,并已提交国统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国统股份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项担保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