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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02 股票简称:莱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7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2月29日,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08年3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出席董事9名,分别为:李名岷、宋兰祥、田克宁、任浩、刘琦、任辉、郑东、陶登奎、罗登武。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处(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名岷先生主持,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任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罗登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更换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陶登奎先生、罗登武先生、陈向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王继超先生、闫福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刘琦先生、任辉先生、郑东先生认为,公司新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符合任职条件,其提名程序合规。 罗登武先生、王继超先生、闫福恒先生简历详见《莱钢股份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该公告已于2008年3月6日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