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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药品招投标中的资本与权力结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 12:39 和讯
海虹:一个政经博弈的样本 透过海虹公司的发展轨迹,可以清晰观察到,在药品招投标中另一个利益新贵——药品招标中介成长的“镜像”。 改革,是对原有利益的一种重新调配,并使其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药品招投标制度同样如此。其目的是通过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从而降低药品费用并造福于群众,这是国家推动药品招投标制度的一个初衷和良好愿望。 然而,预期并没有达到:时至今日,从生产到终端的流通环节依旧存在着太多的灰色交易——2006年打击商业贿赂六大重灾区中药品购销不幸入围、药品价格居高不下、药品中标死亡、新药审批泛滥、药品生产企业缺乏创新动力、与药品相关的利益链越发延伸等问题始终困扰着前进中的医改,也让政府备受众多责难。 百姓不满意,生产、流通企业不满意,医疗机构不满意,政府不满意。那么谁是药品招投标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透过海虹公司的发展轨迹,可以清晰观察到,在药品招投标中另一个利益新贵——药品招标中介成长的“镜像”。 不可否认,药品招投标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6年来,该制度对原有药品流通秩序改观,实现药品物流配送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在初期忽略了对医院补偿长效机制的建立,执行一段时间后,这一制度的缺陷性开始凸现,并进而引发关键环节的反弹——医院的变相抵制——中标药品不用,而这种抵制恰恰又符合众多药品生产商的利益,于是利益共同体形成,而为保障这种利益的最大化,并绕开该制度,又延伸和壮大了新的药品审批利益链。于是,对制度的抨击开始了。 而在利益的另一面,以海虹为代表的中介机构,利用制度在推出时间上的缺陷性和掌握政府赋予的权力资源——市场限价准入——药品招投标制度,来实现了对垄断资源的最大价值获取,而当这种利益遭到抵制时,对制度的捍卫开始。从而引发了两大利益阵营对药品招投标制度的废立辩论。 “海虹的成长历史,药品流通制度改革过程,其实也反映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存在和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孙东东直言,从某种意义上理解,围绕药品招投标进行的政经博弈,正好可以提供这种观察的样本。 但是, 不应该对样本仅仅停留在观察上,更要对这种资本与权力结合的样本进行处理,中纪委于2007年5月29日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要求在2007年6月29日前,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要主动交待问题,在国家药监局郑筱萸大案后,对海虹的关注能否对药品招投标制度和时下正在进行的医改提供可知借鉴的参考。 药品招标的利益怪圈 这是行业与政府职能部门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药品从生产到流通到最终患者手里,其价格将呈几何级的增长,有的高达数十倍甚至上百倍。 罗红霉素出厂价为6元,市场上骤升为26元。一瓶200毫升的氟康唑出厂价只要4元,在卫生系统招标中能涨到25元,卖到病人手里却一路狂涨到76元。 在所有疯涨的药品中,抗生素涨幅往往是最高。通常成本十分低廉,单价数十元甚至上百元的药品成本往往只有几元钱,利润率却高达近20倍。但其中用于回扣、返利却占到了30%,有的甚至更高。一药商举例:以头孢三代为例,其市场零售价是170元一针,药厂给地区销售商的价格是12元。仅为零售价的1/14。暴利是这样分配的:每针零售价170元的抗生素类药品,医院得到66元,医生回扣35元左右,增值税16元,药厂12元,维护医院关系每支产品需要10元,经销商5元,其他协调费用5元,医药代表提成十几元。这里面利益最大的是医院和医生,分别占40%和20%,这也难怪医生、医院都喜欢卖高价药。 2007年初,本刊记者参加央视《对话》关于药品招投标节目录制时,与举报医药回扣已经十年的安徽医生张曙相遇,他告知:安徽淮北市金蟾药业公司生产的华蟾素注射液是一种抗肿瘤药物,以前每盒原价3元都卖不动,尔后通过改剂型、包装等手段,现在卖到了288元一盒。目前,华蟾素注射液经过招标、降价,在张曙工作的医院其售价为266.8元,医生每一盒的回扣是50元。 虽然药品价格越来越高,但是药品生产厂商的利润却没有得到等量的增长,由国内制药企业、医药协会和相关主管部门的一项调研显示:目前国内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中,近三分之二面临着生存危机。 据了解,1995年到2005年,医药工业占GDP的比重10年翻了一番,达到3000亿元,但利润逐年下滑,医药生产利润率降到了5%,商业利润率降到5‰。国内制药企业的研发投入不足销售额的5%,且有限的经费大都投入到“短平快”的仿制药上。2002年药监局批准仿制药不到1500个,2003年就猛增到6000余个,2004年达上万个,直接造成行业内的低价竞争。 在新药审批数量激增的这段时间,也是药品招投标在全国风生水起之际。有这样的疑问,药品招投标把很多药品价格都提高了,为何药品生产厂家利润还大不如从前?这是药品利益分配进入了一个怪圈所带来的结果,药价高了,用于支付的隐形费用也上升,而紧随其后的国家政策性降价又会把更多的药品价格逼回到原点,为了保证利润,药品生产商开始不断更改药品剂型、包装来申请新药。通过这种更换,只要在同行业同类药没有与其相同的,即便药品的生产成份还是与以前一样,其价格比原来的药品价格高出数十倍都能中标,因为它是唯一的。 于是,越来越多的机构、厂家、民众、学者开始对药品流通的怪圈发难。 2007年7月10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这是中国第一个因为沾染药品利益被苛以死刑的大员。而一年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卫生法学会上,就有医药厂家代表叫板在主席台就座的郑筱萸,直指其滥批新药。当时郑筱萸辩称:不要把板子打在新药审批上,药品招投标制度本身也有问题。 “不管这种辩论是否属单方面的理由,但都反映出了药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事实上,药品招投标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当时与会的一位专家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直言:如果招投标没有问题,能通过这种手段降低老百姓的负担,那么国家发改委就不会每年都要强制性地对药价降价,这其中就包括许多是招投标进来的药品。 到2007年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已经进行了22次大规模药品降价。 欣弗事件直指招投标制度 药品招投标引发的不仅仅是药品价格问题,还有药品质量问题。 2006年5月中旬,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假药使得全国多名患者死亡的事件阴影还没有消除,同年8月前后,中国华源集团旗下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再次夺取3名患者的生命。 2006年7月19日,因肺心病急性发作,河北省沧州市一名70多岁的老人,使用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敏性反应,最终因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的7月25日,因化脓性鼻窦炎,湖北省宜都市一名48岁的患者开始使用与卫生部要求停用的批号相同的“欣弗”,8月2日死亡。 同年8月3日,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人民医院,刘思辰静脉点滴“欣弗克林霉素”而死亡。 据官方披露的消息,先后致人死亡的这两种药品均是通过药品招投标采购渠道进入的医院。而解决药品质量,杜绝问题药进入医院正是药品进行招投标所想达到的一个目的,但事实显然大相径庭。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据了解,发生不良反应的“欣弗”涉及到5个批号的产品,分别是06060801、06062301、06062601、06062602和06041302,这些产品均为2006年6月生产。 公开的消息显示,2006年6月1日至7月28日,安徽华源共生产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27大批、308小批,总计368万多瓶。安徽华源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按照公司此时的生产能力,全年可生产近2000万瓶的克林霉素,按照前两个月的销售量来看,销路应该是很畅通的。 据了解,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品是我国近年来增长最快的抗生素品种。根据市场调查和分析,国内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总需求量每年大约在3000万瓶左右。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按照安徽华源的生产能力,一个厂生产的克林霉素可供应大半个中国的需求,而全国同类生产企业有18家。那么,为何安徽华源两个月卖了300万瓶,该药品为何如此畅销呢? 在合肥市的另一家公立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媒体记者,曾经有药商对他们医院进行“公关”,要求使用他们的“欣弗”。他说,药品进入医院后,一般实行代销制,如果没有患者使用,最后要退给药商。为促使手握处方权的医生给患者多开这些药,药商就给医生明码标价发“处方费”:每开一瓶“欣弗”,回扣3元。 他说,在医院里,医生一般会这么告诉患者:只能用这个药,用别的药效果不好,如果不用这个药,病治不好医生不负责任…… “这种情况在医院很常见,以前生产的‘欣弗’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药商、医院、医生都有好处。我们医院前两天用的也是‘欣弗’,要不是这次出了事,还是像以前一样。”他说。 这位医生认为,“欣弗”的回扣多,所以大家都在用,只要“以药养医”的体制不变,使用这种“回扣药品”的情况就不会变。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医生的回扣和医院的药品收入是成正比的。 这仅仅是药品流通过程中参与利益分配的一个群体而已,而在之前,药品要进入一家医院,还得进行招投标,在这个环节,需要缴纳各种用于招投标的费用,打点负责招投标的各个关键人物和机构。再往前,为了保持企业的基本利润及其生存和各方利益主体对利润的分割,报批新药就成为企业首要的任务。在这个新药审批这个环节,没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钱根本下不下来,不要看新药的价格高,但要钱的人太多了,最后到企业手里已经所剩无几,所以不报批新药不行。为了降低成本提高自己的利润,部分企业就开始用替代的费用低廉的化工原料参与分配的环节,并加剧了市场的恶性竞争。 药品招投标引发的不仅仅是药品价格问题,还有药品质量问题。 2006年5月中旬,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假药使得全国多名患者死亡的事件阴影还没有消除,同年8月前后,中国华源集团旗下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再次夺取3名患者的生命。 2006年7月19日,因肺心病急性发作,河北省沧州市一名70多岁的老人,使用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敏性反应,最终因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的7月25日,因化脓性鼻窦炎,湖北省宜都市一名48岁的患者开始使用与卫生部要求停用的批号相同的“欣弗”,8月2日死亡。 同年8月3日,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人民医院,刘思辰静脉点滴“欣弗克林霉素”而死亡。 据官方披露的消息,先后致人死亡的这两种药品均是通过药品招投标采购渠道进入的医院。而解决药品质量,杜绝问题药进入医院正是药品进行招投标所想达到的一个目的,但事实显然大相径庭。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据了解,发生不良反应的“欣弗”涉及到5个批号的产品,分别是06060801、06062301、06062601、06062602和06041302,这些产品均为2006年6月生产。 公开的消息显示,2006年6月1日至7月28日,安徽华源共生产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27大批、308小批,总计368万多瓶。安徽华源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按照公司此时的生产能力,全年可生产近2000万瓶的克林霉素,按照前两个月的销售量来看,销路应该是很畅通的。 据了解,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品是我国近年来增长最快的抗生素品种。根据市场调查和分析,国内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总需求量每年大约在3000万瓶左右。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按照安徽华源的生产能力,一个厂生产的克林霉素可供应大半个中国的需求,而全国同类生产企业有18家。那么,为何安徽华源两个月卖了300万瓶,该药品为何如此畅销呢? 在合肥市的另一家公立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媒体记者,曾经有药商对他们医院进行“公关”,要求使用他们的“欣弗”。他说,药品进入医院后,一般实行代销制,如果没有患者使用,最后要退给药商。为促使手握处方权的医生给患者多开这些药,药商就给医生明码标价发“处方费”:每开一瓶“欣弗”,回扣3元。 他说,在医院里,医生一般会这么告诉患者:只能用这个药,用别的药效果不好,如果不用这个药,病治不好医生不负责任…… “这种情况在医院很常见,以前生产的‘欣弗’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药商、医院、医生都有好处。我们医院前两天用的也是‘欣弗’,要不是这次出了事,还是像以前一样。”他说。 这位医生认为,“欣弗”的回扣多,所以大家都在用,只要“以药养医”的体制不变,使用这种“回扣药品”的情况就不会变。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医生的回扣和医院的药品收入是成正比的。 这仅仅是药品流通过程中参与利益分配的一个群体而已,而在之前,药品要进入一家医院,还得进行招投标,在这个环节,需要缴纳各种用于招投标的费用,打点负责招投标的各个关键人物和机构。再往前,为了保持企业的基本利润及其生存和各方利益主体对利润的分割,报批新药就成为企业首要的任务。在这个新药审批这个环节,没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钱根本下不下来,不要看新药的价格高,但要钱的人太多了,最后到企业手里已经所剩无几,所以不报批新药不行。为了降低成本提高自己的利润,部分企业就开始用替代的费用低廉的化工原料参与分配的环节,并加剧了市场的恶性竞争。 药品招投标引发的不仅仅是药品价格问题,还有药品质量问题。 2006年5月中旬,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假药使得全国多名患者死亡的事件阴影还没有消除,同年8月前后,中国华源集团旗下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再次夺取3名患者的生命。 2006年7月19日,因肺心病急性发作,河北省沧州市一名70多岁的老人,使用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敏性反应,最终因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的7月25日,因化脓性鼻窦炎,湖北省宜都市一名48岁的患者开始使用与卫生部要求停用的批号相同的“欣弗”,8月2日死亡。 同年8月3日,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人民医院,刘思辰静脉点滴“欣弗克林霉素”而死亡。 据官方披露的消息,先后致人死亡的这两种药品均是通过药品招投标采购渠道进入的医院。而解决药品质量,杜绝问题药进入医院正是药品进行招投标所想达到的一个目的,但事实显然大相径庭。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据了解,发生不良反应的“欣弗”涉及到5个批号的产品,分别是06060801、06062301、06062601、06062602和06041302,这些产品均为2006年6月生产。 公开的消息显示,2006年6月1日至7月28日,安徽华源共生产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27大批、308小批,总计368万多瓶。安徽华源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按照公司此时的生产能力,全年可生产近2000万瓶的克林霉素,按照前两个月的销售量来看,销路应该是很畅通的。 据了解,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品是我国近年来增长最快的抗生素品种。根据市场调查和分析,国内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总需求量每年大约在3000万瓶左右。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按照安徽华源的生产能力,一个厂生产的克林霉素可供应大半个中国的需求,而全国同类生产企业有18家。那么,为何安徽华源两个月卖了300万瓶,该药品为何如此畅销呢? 在合肥市的另一家公立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媒体记者,曾经有药商对他们医院进行“公关”,要求使用他们的“欣弗”。他说,药品进入医院后,一般实行代销制,如果没有患者使用,最后要退给药商。为促使手握处方权的医生给患者多开这些药,药商就给医生明码标价发“处方费”:每开一瓶“欣弗”,回扣3元。 他说,在医院里,医生一般会这么告诉患者:只能用这个药,用别的药效果不好,如果不用这个药,病治不好医生不负责任…… “这种情况在医院很常见,以前生产的‘欣弗’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药商、医院、医生都有好处。我们医院前两天用的也是‘欣弗’,要不是这次出了事,还是像以前一样。”他说。 这位医生认为,“欣弗”的回扣多,所以大家都在用,只要“以药养医”的体制不变,使用这种“回扣药品”的情况就不会变。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医生的回扣和医院的药品收入是成正比的。 这仅仅是药品流通过程中参与利益分配的一个群体而已,而在之前,药品要进入一家医院,还得进行招投标,在这个环节,需要缴纳各种用于招投标的费用,打点负责招投标的各个关键人物和机构。再往前,为了保持企业的基本利润及其生存和各方利益主体对利润的分割,报批新药就成为企业首要的任务。在这个新药审批这个环节,没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钱根本下不下来,不要看新药的价格高,但要钱的人太多了,最后到企业手里已经所剩无几,所以不报批新药不行。为了降低成本提高自己的利润,部分企业就开始用替代的费用低廉的化工原料参与分配的环节,并加剧了市场的恶性竞争。 药品招投标引发的不仅仅是药品价格问题,还有药品质量问题。 2006年5月中旬,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假药使得全国多名患者死亡的事件阴影还没有消除,同年8月前后,中国华源集团旗下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再次夺取3名患者的生命。 2006年7月19日,因肺心病急性发作,河北省沧州市一名70多岁的老人,使用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敏性反应,最终因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的7月25日,因化脓性鼻窦炎,湖北省宜都市一名48岁的患者开始使用与卫生部要求停用的批号相同的“欣弗”,8月2日死亡。 同年8月3日,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人民医院,刘思辰静脉点滴“欣弗克林霉素”而死亡。 据官方披露的消息,先后致人死亡的这两种药品均是通过药品招投标采购渠道进入的医院。而解决药品质量,杜绝问题药进入医院正是药品进行招投标所想达到的一个目的,但事实显然大相径庭。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据了解,发生不良反应的“欣弗”涉及到5个批号的产品,分别是06060801、06062301、06062601、06062602和06041302,这些产品均为2006年6月生产。 公开的消息显示,2006年6月1日至7月28日,安徽华源共生产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27大批、308小批,总计368万多瓶。安徽华源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按照公司此时的生产能力,全年可生产近2000万瓶的克林霉素,按照前两个月的销售量来看,销路应该是很畅通的。 据了解,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品是我国近年来增长最快的抗生素品种。根据市场调查和分析,国内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总需求量每年大约在3000万瓶左右。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按照安徽华源的生产能力,一个厂生产的克林霉素可供应大半个中国的需求,而全国同类生产企业有18家。那么,为何安徽华源两个月卖了300万瓶,该药品为何如此畅销呢? 在合肥市的另一家公立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媒体记者,曾经有药商对他们医院进行“公关”,要求使用他们的“欣弗”。他说,药品进入医院后,一般实行代销制,如果没有患者使用,最后要退给药商。为促使手握处方权的医生给患者多开这些药,药商就给医生明码标价发“处方费”:每开一瓶“欣弗”,回扣3元。 他说,在医院里,医生一般会这么告诉患者:只能用这个药,用别的药效果不好,如果不用这个药,病治不好医生不负责任…… “这种情况在医院很常见,以前生产的‘欣弗’没有什么问题,而且药商、医院、医生都有好处。我们医院前两天用的也是‘欣弗’,要不是这次出了事,还是像以前一样。”他说。 这位医生认为,“欣弗”的回扣多,所以大家都在用,只要“以药养医”的体制不变,使用这种“回扣药品”的情况就不会变。因为在某种程度上,医生的回扣和医院的药品收入是成正比的。 这仅仅是药品流通过程中参与利益分配的一个群体而已,而在之前,药品要进入一家医院,还得进行招投标,在这个环节,需要缴纳各种用于招投标的费用,打点负责招投标的各个关键人物和机构。再往前,为了保持企业的基本利润及其生存和各方利益主体对利润的分割,报批新药就成为企业首要的任务。在这个新药审批这个环节,没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钱根本下不下来,不要看新药的价格高,但要钱的人太多了,最后到企业手里已经所剩无几,所以不报批新药不行。为了降低成本提高自己的利润,部分企业就开始用替代的费用低廉的化工原料参与分配的环节,并加剧了市场的恶性竞争。 惊人的药品招标费用 简单地看,通过药品招投标,企业增加了哪些成本? 据了解,目前药品招投标收费项目繁多,有评审费、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进门费、管理费、入围费、专家评审费、中标服务费、药品质量检验费、会务费、场租费、磁盘费、网上招标培训费等合计多达十数项。在北京,中介机构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入网,中小企业需交3万元入网费,大企业入网费高达12万元。按北京800家药品生产企业计算,若全部投标,仅入网费一项中介结构最低即可进账2400万元。其他地方,如甘肃药企每投标1个品种大约须向中介机构交200元费用,5000个品种费用就达100万元。 2003年11月13日,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作出决议,授权协会就要求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问题,与海虹旗下的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协商沟通。决议指出,未经事先协商约定,投标会员单位一律不予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最后的结果,以海虹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调50%的招投标代理费而结束。 3年多过去了,虽然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赵博文不愿再过多的“回忆往事”,但无论是浙江还是其他地方,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了对药品招投标的抵制。因为与此相关的支出对企业来说是一笔不菲的费用:2004年-2005年杭州民生药业在全国各地招标费用已超过1亿元,华北制药平均每年花在招标上的费用约为2000万元,东盛集团每年用于招标费用也有几千万元,而山东新华制药市场部一个部门,仅标书费(15万元)、特快专递(9万元)、差旅费(25万元)3项,每个月就要花销近50万元。卫生部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孙东东称,由于不堪重负,华北制药现在开始由生产改为大量出口青霉素原料。 除了这些费用,中介机构还将对药企的每个中标品种收取交易金额5‰的手续费。 医院14元,药店才1元 药品招投标并没有实现最初预想的功能,畸形的生态利益链让药品购销成为2006年打击商业贿赂的六大重灾区之一 。通过该制度不仅没有有效地控制住药品质量,而且价格还在不断攀升。2006年,烟台市55家医疗机构举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血塞通”作为一种中老年人心脑血管常用药,中标价为每盒19.17元,是云南特安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在当地一医药商城,同一生产厂家生产、一模一样的“血塞通”仅卖7元钱。 同样在这家医药商城,藿香正气水,医药商城卖1.5元,中标价则是4.2元;常用的解热镇痛药尼美舒利,零售价9.5元,中标价竟为16.74元;常用的抗生素头孢克洛胶囊药店里卖8.5元,中标价则达16元。 按理说,为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招标品种原则上应选择低价、大包装量的药品,而烟台药品招标的结果明显“事与愿违”。同为“沈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胃溃疡患者需要长期服用的胃铋治(又名复方铝酸铋片),在烟台太平医药有限公司药店里的销售价是每盒50片,零售价2.6元,平均每片只有约5分钱;而医院集中招标采购的同一企业生产的胃铋治,在包装“缩水”为每盒24片的同时,中标的价格却飞涨到16.98元,每片折合0.71元。一片胃铋治中标价竟然是市场零售价的14倍! 在集中招标不能避免高价的同时,腐败同样不可避免。2004年,发生在湖北武汉的集中招标腐败案,因为涉案70多人至今仍是类似腐败案中的典型。 在70余名收受贿赂的大小官员中,几个重量级的人物主要集中在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如负责编制招标药品目录和进行业务指导的湖北省卫生管理中心正、副主任,负责代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司处长、副处长,几大医院负责药品采购的药事部主任、副主任等。 号称阳光、公开的医药招投标制度,为什么会藏污纳垢呢? 这主要是通过了招标采购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还要到医院进行二次攻关才能最终使药品走向市场。为此,整个药品的流通生态完全变形,要求取消药品招投标制度的声音此起彼伏。 国务院官员:药品招投标市场绝不允许独家垄断 药品招投标市场绝不允许独家垄断 --国务院纠风办官员谈招投标制度 从统购统销到招投标采购,历经20多年,中国的药品购销还未找到一条符合多方利益需求的流通渠道。 被誉为"阳光采购"的招投标制度越来越受到争议。伴随着争论,药品招投标制度又将何去何从?面对弊端重重的集中招投标制度,人们开始考虑一场体制上的大改革,以期彻底根除体制弊端。 2006年5月29日,卫生部规财司官员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称,卫生部早已注意到了医药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本刊记者提到的一些卫生行政机构及其人员直接或间接地与药品招标中介机构发生利益联系的事情--如海虹公司--卫生部规财司官员说:"欢迎向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及其他机关举报。" 站在国家层面,又怎么看待备受争议的药品招投标制度呢?2006年5月30日,国务院纠风办一位官员对本刊记者说,很难简单地用几句话来评价。 国务院纠风办的这名官员说:药品招投标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在医药购销领域推行阳光采购,从而惠及百姓。有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与推行这一制度是两回事,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制度,尤其是在目前。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历来争议都比较大,比较敏感,意见很难统一。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依旧找不到可以解决医药购销领域所有问题的一个方法,这也让中央难以决策。其中关键一点,还在于未来的医改怎么做,医改方案定不了,与医改密切相关的药品购销秩序的改革也只能在局部进行探索。在欧美,药品产销是一个矛盾体,一方需要低价,一方需要高价,利益博弈能够使药品价格趋于合理;而在中国,以药养医的体制没有得到改变,企业追求高价,医院也追求高价,而中介机构还是追求高价,这三方都是利益共同体,药品价格下降也就收效甚微。 "目前正在改进,调整思路,对于下一步药品购销秩序的改革,在药品招投标基础上,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框架和思路,但是,制度有一定的滞后性,出台还需要一些时间。"国务院纠风办的这名官员说。至于药品招投标市场中存在海虹公司一家独大的现象,该官员表示,海虹是在当时的条件下自然形成,药品招投标市场绝对不允许独家垄断,必须引入更多的竞争机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医改的最大障碍,不是资金也不是人才,而是既得集团的利益。那些赚钱的药厂、医院,以及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员,对整个医疗体制的影响非常大。如果能够突破这个障碍的话,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那么难,也都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链接 两高院明确界定10种新类型受贿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10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具体意见。 《意见》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由请托人出资或者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名义收受出资或者"利润";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等行为,均应以受贿论处。 (来源:新时代调查)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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