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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股权激励让位薪酬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3日 00:01 财经时报

工行股权激励让位薪酬改革

  本报记者 田文会

  上市公告所称六个月内首次实施的时间已过,工行股权激励仍未实施,工行内部人士称,最重要的是管理环节改革,相较于股权激励,薪酬体制和业务流程改革应该在先

  工行的股权激励仍没有动静。

  “一时半会出不来。”工行投行部某部门负责人向《财经时报》这样表示。

  该人士认为股权激励马上推出有难处,股权激励实施需要合适的条件。

  工行在去年10月份IPO(首次公开募股)的招股章程中称,为奖励管理层和其他主要员工,董事会和股东已经通过股票增值权政策,授予对象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由董事会指定的人员,在全球发售完成后首六个月内进行首次授予,首次授出股票增值权下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工行股本总额的0.5%。

  但现在已经过了当初公告首次授予的期限。上述投行部人士称,目前最重要的是管理环节改革,股权激励是一个次要的事,管理环节改革对银行本身影响更大。相较于股权激励,薪酬体制和业务流程改革应该在先。

  薪酬改革在前

  “在薪水方面,什么都还没改变。”上述工行投行部人士略有些抱怨。

  工行银行卡中心某负责人印证了这一说法,该负责人向《财经时报》表示,工行上市后其薪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而其他员工的情况应该一样。

  上述工行银行卡中心人士透露,工行薪酬改革一直在进行,目前正在制订整个薪酬体制的架构,员工工资可能会在新的薪酬体制完成后才动。

  与薪酬体制改革相应的是业务流程改革和岗位细化,员工薪水要依据重新确定的岗位来定。

  据了解,目前工行总行有一个项目组在做岗位的细化。

  在工行银行卡中心人士看来,岗位数不一定会减少,只是人员所在岗位的调整。岗位的细化不会很快完成,有可能先试点。

  工行投行部人士亦称薪酬体制和业务流程改革工作量还大得很。

  “上市只是走了一步。”工行银行卡中心人士称,“与国外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相比,还有相当差距。”工行上市前已经加强了公司治理,但“还是比较粗线条”,“没有到位。”

  股权激励在后

  大致的股权激励计划在工行上市招股章程中就已载明,股票增值权在授出之日起3周年后,每年有25%转为可行使,在授出之日起7年后,股票增值权全部转为可行使。在股票增值权计划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总量累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10%。

  虽然工行当初预定了首次实施的期限在半年内,但股权激励的实施仍需要一定的条件。

  《财经时报》从上述工行人士处了解到,影响股权激励实施的因素之一,是公众认为银行的薪水本来相对就高,股权激励后,尤其是对大银行,影响很大。

  而且股权激励与股票市场的状况也有一定关系,一个稳定的市场更有利于实施股权激励。

  高管薪水有折扣

  虽然股权激励还未实施、新的薪酬架构仍未完成,但工行上市后,高管的薪水由于要在年报中公布,需要趋近国际标准。

  2006年度,工行董事长姜建清的年薪为130万元人民币,工行行长杨凯生的年薪为125万元人民币。

  工行投行人士认为,目前银行高管实际所得薪水要比外传的少,由于上市银行高管薪水需要公告,因此已经不仅仅是个人问题,还关系到企业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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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股票增值权主要适用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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