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等重大事项未及时公告 天颐科技遭上证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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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16:1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 焦菁)因2001年至2004年虚构利润、公司目前已基本停产等重大事项未及时公告,上证所昨日发布了公开谴责天颐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及其董事长熊自强、董事卜明星、杨鑫、尹建威等高管的公告。 公告称,天颐科技今年4月份才披露,因2001年至2004年期间通过虚增收入等方式虚构利润,而决定对2003年、200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据悉,调整后,公司2003年
另外,自2005年12月中旬起,公司已基本停止生产经营,但该重大事项公司并未及时披露。 根据公告,2002年至2005年期间,控股股东湖北天发集团累计占用公司资金约1.8亿元;2005年10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偿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借款本金4962万元和利息。这些重大事项信息天颐科技均未及时披露。 上证所称,天颐科技严重违反了交易所股票上市等规则,公司董事长熊自强等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上证所决定对天颐科技和董事长熊自强、董事卜明星、杨鑫、尹建威等予以公开谴责,并将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