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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刚玉股改方案10送2.7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15:13 证券时报

太原刚玉股改方案10送2.7股

  本报讯(记者 李清香)太原刚玉今日推出的股改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3088.8万股公司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10股获付2.7股公司股票。   太原刚玉第一大股东太原双塔刚玉(集团)有限公司表示,除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还特别承诺所持有的太原刚玉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48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太原刚玉的三家非流通股股东中,刚玉集团和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明确
 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刚玉集团同意,根据公司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由东方资产公司承担的对价安排,由刚玉集团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东方资产公司所持股份在上市流通前,应当先向刚玉集团偿付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或取得刚玉集团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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