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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科创:10送2.8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16:36 证券时报

兰花科创:10送2.8股

  本报讯 (记者 李清香) 兰花科创(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推出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送2.8股公司股份,全体流通股股东将共获非流通股股东送股达4032万股公司股份。

  兰花科创非流通股股东兰花集团还特别承诺:兰花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但不包括兰花集团如在此次

股权分
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在二级市场上增持的兰花科创
股票
;述承诺期满后,通过
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兰花集团出售数量占兰花科创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不超过百分之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为使兰花科创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后不受损失,根据合理的市盈率倍数和2005年预计每股收益水平测算兰花科创实施股改后的股价,从而得出流通股股东至少应获得的补偿股数,并以此作为对价安排的依据。根据测算结果,兰花科创非流通股股东至少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862.86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988股,价值24,048万元。从充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兼顾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此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为4,032万股。根据上述对公司全流通后股价的测算,此次安排对价的价值为36,288万元,大大超过流通股股东应获得的理论对价价值24,048万元,因此能够充分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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