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券商基金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也适用私募办法

2014年07月11日 16:01  证券时报网  收藏本文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11日讯

  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邓舸7月11日表示,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将三类基金(私募证券投资者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市场上以红酒、艺术品等为投资对象的其他私募基金纳入规范范围。除契约型私募基金以外,公司型私募基金也在规范范围。

  办法还明确,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也适用本办法。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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