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铭
5月8日,2013年券商创新大会在北京召开,虽然“总结、巩固、规范、提高”成为今年创新会议的关键词,但监管部门随后是否会推出新的重要措施,仍然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2012年堪称证券行业的创新元年,监管部门频频调研,各券商也进行充分的准备,更重要的是推出券商创新的11条举措。
一个产品,如果没有创新,最终的命运只有被淘汰;一家企业,如果缺乏创新精神,将会变得死气沉沉;一个市场或一个行业,如果总是墨守成规,就会没有生命力,更让人看不到希望。国内券商要想做大做强,要想走出国门,在全球资本市场中掌控话语权与定价权,除了来自政策上的支持外,不断地进行创新亦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对于国内券商来说,目前的环境与原先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此前,国内券商普遍遭遇靠“天”吃饭的困境,有时甚至陷入全行业亏损的尴尬。
穷则思变,变则通。历经上一轮券商整顿之后,监管部门开闸放水养鱼,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从试点到推出,极大地改善了券商的生存环境,也使券商对于股市行情的依赖性有所降低。资料显示,去年股市虽然继续“熊霸全球”,券商行业总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4.77%、16.37%,但值得关注的是行业盈利结构正悄然发生变化,如一直占据业绩七成以上比重的经纪业务收入占比首次低于40%,一些创新业务像融资融券等正步入高速成长阶段,为某些试点券商的业绩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各券商在努力进行创新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作为创新的最大受益者,其规模就产生了急剧的膨胀,从去年的3000多亿元飙升至目前的超过2万亿,增长达6倍之多,产生这么大的增幅显然不太正常。并且,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中,也不乏违规“创新”现象。如海通证券推出的“一海通财”系列产品,就属于现行监管规则未予明确的创新型产品,而且券商未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履行创新产品方案报送义务。
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与获取更大的利益,某些券商在创新业务中推出了过于激进的产品。这些激进型的产品虽然能吸引更多的客户,但其本身却蕴藏着较大的风险,显然这与监管部门稳步推进的宗旨相悖。自去年监管部门推进券商创新业务以来,暴露出不少的问题,这为券商创新业务的推进蒙上一层阴影,这也是券商业内猜测监管部门对创新业务态度可能产生变化的一大原因。
资历稍深的投资者对上一轮券商违规潮应该还记忆犹新。鉴于券商创新业务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为了避免券商业出现持续性、普遍性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了防范创新中产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券商创新行为进行总结与巩固,在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显然是非常有必要的。
尽管券商创新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我们丝毫不能抹杀创新的积极作用。在券商创新活动中,走弯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得不到有效的规范。如果券商都能在规范的背景下进行创新,又何愁其没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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