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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一证券公司5名高管非法集资38亿被公诉(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7日 13:50  浙江在线

  两年后,在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林先生做手术的钱才终于有了着落。

  非法存款笔笔清晰

  2006年7月,公安机关即对天一证券事件立案。历时一年多,公安机关查清了案情。38亿元中的每一笔资金均明细清晰。今年2月28日,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方面称,2000年至2006年7月间,宁波证券、天一证券以《国债委托管理协议》、《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股票质押借款协议》、《证券投资合作协议书》等多种形式,与省内外众多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及三方监管业务。

  通过上述形式,天一证券与省内外573名个人和73家机构共签订合同1056份,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1516亿元。其中,通过委托理财吸收资金30.6767亿元,通过三方监管吸收7.4749亿元。

  检方认定: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明知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情况下,以开展委托理财和三方监管业务为名,采取保本付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381516万元,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5名被告属单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直接负责人员,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对天一证券5名高管依法提起公诉。

  “保本付息”证券业的潜规则?

  但时至今日,被告仍然对检察院的起诉表示不服。他们认为,向客户承诺“保本付息”这一形式,在证券业中已然成为一种潜规则。以这一形式吸收存款的大有人在,他们不该为此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

  为此,记者采访了证券业资深人士。“潜规则这一说法肯定是不存在的。”该人士说,“保本付息,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证券公司是不能涉足的。更别说证券业普遍存在潜规则这一说法了。”

  如此看来,潜规则一说,只能是某些人为开脱个人罪名的借口。也有人指出,即使真的如他们所说,证券业存在这一潜规则,难道他们就可以借此逃脱法律的责任?(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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