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卿卿
年初奥赛康事件的出现,让中国股市来之不易的体制改革遭遇尴尬。过去的两个月里,中国证监会[微博]先后问策于学界,问计于业界。终于,在上周五(3月21日)推出了改革完善措施。
完善措施当中,第一条就是优化老股转让制度,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规定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强制挂钩,但要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特点、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等因素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证监会[微博]发言人张晓军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完善老股转让制度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要求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二是明确首发以公司融资为主的原则,同时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允许首发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一般用途,如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但需要说明合理性,并详尽披露。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只是对之前超募跟老股转让挂钩这一错误的改正,至于解决“三高”、超募问题,还是不会有用,因为超募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股市仍是卖方市场。证监会在答记者问中也明确表示:“应当承认,股票发行仍然是卖方市场,一、二级市场差价客观存在,打新、炒新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提高网下投资者的定价能力和报价水平,充分发挥其价格发现作用,使新股发行定价趋于合理,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市场上具有较高素质、理性投资理念和较强定价能力的投资者还不是很多,某些投资者甚至还存在投机报价、串通报价、人情报价等情形。”张晓军称。
但是,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生问题,责任是否应该落在投资者肩上?
“投资者不负责市场定价,应该有定价能力的是投行。”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黄嵩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投行承受合理定价的压力,估值就是他的业务核心。“如果发行价格定的特别低,发行人不满意,发行可以说是失败了;如果发行价格定的特别高,投资者不满意,发行也可能就失败了。”他说,投资者可以自己决定买或者卖,谈不上定价。
对于彻底解决中国股市的扭曲定价问题,放开新股供给已经逐渐成为业内共识。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程晓明在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就强调,目前中国上市“难”的问题,不在于财务门槛高,而在于“门口窄”,每年发行上市的公司数量有限。
黄嵩也认为,解决“三高”、超募等问题,除非实现注册制,否则现在怎么改革都无法解决。但他同时建议,市场人士不要总是在盯着证监会放不放审批权,因为法制条件不先建立,放开比不放开恐怕更不好。“举报奖励制度、集体诉讼制度,以及允许做空卖空,都要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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