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财务核查结束后,证监会将逐步对已过会企业出具发行批文,同时进一步落实发行体制改革措施。在创业板方面,IPO批量集中发行将成为大概率事件。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下一阶段证监会将创新创业板的发行方式,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发行融资制度,以同等规模资金支持更多的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多渠道抑制非理性定价和炒新行为,有效提高资本市场配置效率。
这里的“创新发行方式”,在投行圈被普遍解读为集中批量发行,并且有望年内实施。深圳某公募基金公司人士称,今年春节前深交所组织券商、基金等机构召开了座谈会,讨论创业板批量发行方案,证监会创业板部也有一位处长参会。“现在每周发两三只,以后可能会采取集中发行的方式,像创业板第一天上市时那样,28只新股一起上市。”这位人士说。
另有机构人士表示,在集中发行的同时,证监会还将适当延长发行周期,从而给买方机构充分的时间对发行人的质量进行比较甄别。“未来买方机构的博弈能力将得到增强,承销商的销售压力却会大幅上升。”机构人士称。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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