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因被举报而在发行上市前被打回申请材料,但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能科技)和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大地)及其中介机构仍未能逃脱被行政处罚的命运。
中国证监会昨日宣布了对新大地案和天能科技案的处罚情况。与万福生科案一样,受到处罚的囊括了发行人、保荐、审计、法律中介机构,主要责任人均被采取百万元罚款及终身市场禁入的处罚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天能科技的签字会计师胡小黑曾为证监会第十四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委员候选人,后因天能科技被曝出造假而落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还通报了华锐风电立案调查事项。华锐风电涉嫌虚增收入、虚转成本、虚增利润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已对其正式立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
民生证券处罚轻于平安
证监会称,新大地、天能科技两家公司虽迫于压力,主动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未实际发行并上市,但其进行IPO申报材料造假,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审慎核查,相关行为均已违反《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扰乱了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秩序,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及人员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从处罚措施看,同样涉嫌财务造假、欺诈上市,天能科技及其保荐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比万福生科及其保荐机构要有所轻缓。
证监会决定对天能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秦海滨、董秘曾坚强、董事长助理刘俊奕和财务总监陈守法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秦海滨、曾坚强、刘俊奕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收民生证券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并给与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实施公开谴责,限其在6个月内对内部控制制度、尽职调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监管部门将检查验收。对保荐代表人邓德兵、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同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收审计机构大信所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给予签字会计师胡小黑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给予签字会计师吴国民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收法律服务机构君泽君律所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予签字律师许迪、王祺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天能科技于2012年2月1日进行招股说明书预披露。在媒体提出质疑后,于4月撤回发行上市申请。2012年8月21日,证监会对大信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天能科技涉嫌财务造假。2012年9月21日,证监会对天能科技和大信所涉嫌违法违规立案稽查。
新大地已过发审会再被查
新大地相比天能科技,离IPO终点更近了一步。2012年5月18日,新大地IPO申请获创业板发审会通过后被媒体提出质疑,新大地及其保荐机构南京证券[微博]于7月向证监会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2012年8月28日,证监会对新大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证监会称,新大地通过资金循环、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固定资产等手段,在2009-2011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2042.36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8.52%;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305.8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1.52%;虚增2009年利润总额28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6.53%。在2012年4月12日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上会稿中有重大遗漏。
证监会决定对新大地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黄运江、凌梅兰夫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监事及财务总监凌洪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10年证券市场禁入。对南京证券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实施公开谴责,限其在6个月内对内部控制制度、尽职调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监管部门将检查验收;保荐代表人胡冰和廖建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收审计机构大华所业务收入110万元并罚款220万元,对签字会计师王海滨和刘春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收法律服务机构大成所业务收入50万元并罚款100万元;签字律师给予警告和罚款,并对一人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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