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 王爽
我们认为燃油税涉及交通方式的定位和交通管理体系的变革,与成品油定价体系改革无必然联系。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改革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会议认为,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公平和规范税负,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方案涉及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等。
11月25日,交通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议明确收费公路政策的稳定性。1)高速公路不论是目前在建还是新启动的项目(包括国家规划的高速公路,包括地方的规划高速公路),全部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等方式来进行回报,高速公路都是收费性质的,当然收费标准、收费期限都是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2)农村公路原则上是不能进行收费的;3)原有国道、省道改造项目,这种项目如果原来是收费公路可能会继续维持它的收费状态,今后建设改造的项目按照国家的规定肯定会免费向公众开放。
点评:
我们认为燃油税与成品油定价体系改革并无必然联系。
成品油定价体系改革重在油价与国际接轨,强调节能减排,而燃油税是交通宏观管理政策导向的体现,是宏观层面“转移支付”的手段。
油价与国际接轨会带来双边波动。
我们认为成品油体系改革作为一个长期的政策,不同于可以自由买卖的股票,最重要的不是择机,而是体制的设立是否合理。推出后,使用者应该承担油价波动的风险。
燃油税实施的最主要问题是燃油税究竟应该是什么。
国外的燃油税都与交通管理政策密切相关,关系到不同运输方式的定位和公路收费政策是否存在。
若以公路为公益性的运输方式,则税率较低;若以铁路为公益性的运输方式,则税率较高。
我国燃油税征收方法的讨论中对公路在综合运输中的定位涉及较少,在公路通行费收费政策方面有3套方案:
1)“费改税”,比例约在30%,此方案长期来看比例偏低,对交通管理体系的调控贡献不大;
2)取消二级以及以下公路收费,比例约在50%,二级公路有地方政府负责,此方案实施会遇到地方上的诸多阻力,而且对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而言,征收标准相对较高,有欠公平;
3)取消所有公路收费,比例约在100%,此方案对现有体系冲击较大,国家需要进行经营权回购。
从当前交通部的态度来看,现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及二级公路的收费政策维持稳定,实施方案似乎被限定在“费改税”。我们认为这样的燃油税改革虽未触及交通管理的根本,但会带来微观结构的调整,是一种渐进性的改革,也是各部门进行妥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