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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向税务总局申请开征物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11:09  顶点财经

  长城证券 黄清林

  要点:

  北京政协委员、地税局局长王纪平1月22日在北京“两会”上透露,北京市已率先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最快今年6月份北京将开征物业税。

  北京此次上报的物业税开征方案暂时只涉及商业地产,不对民宅征税,物业税的税率为每年征收物业评估价值的0.8%-1.4%。

  此前最乐观的预期是物业税在2008年底选择部分城市进行试点,在试点城市运营2-3年后再择机在全国全面铺开,此次事件表明物业税的推出快于预期。

  暂不向住宅物业征收物业税,意味着向住宅征收物业税很可能是两年之后的事情,出乎市场意料,小于市场预期。

  物业税税率为物业评估价值的0.8%-1.4%,并未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并且国家可能会相应减免开发环节或流通环节的税费,不加重纳税人整体上的税费负担,远小于市场预期。

  我们认为,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的可能性不大,首先是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尚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其次,地方政府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土地财政的状况。

  物业税取得阶段性进展,在短期内变得明朗,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房地产行业的回暖。

  中国房地产行业长期向好,经过前期调整后的房地产行业,投资价值逐步显现。但大的投资机会尚需等到房地产行业交易量上升,市场人气回暖之时。

  建议投资者可以逐步建仓地产股,短期给予行业“谨慎推荐”评级,长期给予行业“推荐”评级。

  一、事件回放

  北京政协委员、地税局局长王纪平1月22日在北京“两会”上透露,北京市已率先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最快今年6月份北京将开征物业税。随后,这一消息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

  各媒体同时披露,北京市初次制定的物业税税率为每年征收物业评估价值的0.8%-1.4%,实际征收额依据物业每年评估价值变化,并且决定先向工业企业、写字楼等商业地产征收,暂时不对民宅征税。除北京外,多个城市向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递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方案。

  二、事件点评

  1、物业税推出速度快于预期

  由于物业税征收的技术条件是否成熟,各方仍存在很大的争议,尤其是税基及税率如何确定,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各个阶层都未有统一的认识,此前最乐观的预期是物业税将在2008年底选择部分城市进行试点,在试点城市运营2-3年后再择机在全国全面铺开。此次事件表明物业税的开征将提前到来,物业税的推出速度在加快。

  2、物业税的力度及影响小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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