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01053.HK)公布,2017年4月2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来去源的《通知书》。《通知书》称,来去源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司A股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8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A股股票将终止上市;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A股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A股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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