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撰稿 朱丽娜 香港报道

  近年来,吸引高科技公司来香港上市,已成为香港市场的热点话题。

  “年初至今共有37家公司在港交所主板上市,相比之下去年同期的主板上市企业为47家。同时,由于香港市场仍集中于传统行业,很多高增长的新经济公司均选择其他地点上市,导致香港的新股集资单笔规模有明显下降。”德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耀光在9月28日的记者会表示。

  根据毕马威近日公布的报告显示,截至今年9月15日香港共录得106宗IPO,2016年同期为68宗, 增幅达56%,而同期的募资总额为850港元,同比大幅减少37%。

  今年迄今为止,在香港上市的企业仍以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为主,而金融服务业则继续是募资额的主要来源。

  毕马威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服务组香港主管合伙人李令德表示:“随着第一家内地金融科技公司(众安保险)在香港成功上市,这有助于激发更多金融科技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来港上市的兴趣。同时,监管机构正在研究‘同股不同权’架构的设计及运行机制,便于新经济公司上市。”

  他透露,第四季度香港市场IPO活动将会加速,“至少10家信息技术、媒体和电信业公司准备在第四季度上市,其中包括经营线上零售、网络游戏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的公司,相比之下,前三季度该行业仅有3家公司上市。”

  前置式监管将加快上市审批

  近年来,香港创业板的暴涨暴跌和疯狂的卖壳交易就已经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香港创业板本意模仿美国纳斯达克,但因流通量低,沦为一个边缘化的市场。由于创业板“壳股”性价比甚高,近年来吸引众多有买壳需求内地公司从A股冲向香港市场。

  9月15日,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公布上市监管的联合咨询总结,决定成立一个上市政策小组,取代原本计划设立的、负责解决拟上市公司“合适性问题”的上市监管委员会的建议。此举被认为是折中之举,上市政策小组只作为咨询平台,不具有制订规则的权力,政策制订权仍归上市委员会。

  陈耀光表示,因现行的双重存档制度运作多年,证监会通常将对于申请上市企业的问题转交联交所,而相关企业未必可即时澄清问题疑虑,亦不能直接联络证监会。证监会在上市申请实行前置式监管,相信会得到市场认同,“因为证监会无需绕过港交所提问,发行人可直接厘清证监会的关注点。最重要的是,申请上市企业与证监会之间可以进行直接沟通,有助加快上市时间表。”

  在新的上市监管架构下,香港证监会将有权在拟上市公司递交上市申请表格(即A1表格)后,直接与保荐人或上市申请人接触。如果证监会持反对意见,便会直接向上市申请人发出“反对意向书”,并详细列出证监会提出关注事项的理由。

  “证监会可以提前介入严重的上市案例,将问题企业在未上市之前叫停,这样可以避免在上市后需要使用执法手段来进行处理,过多的执法行为反而会影响一个市场的声誉。”德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宝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事实上,自今年2月以来,香港证监会已频频“亮剑”,尚捷集团、心心巴迪、浩柏国际、合宝丰年、GT Steel等数只香港创业板新股在上市前夕被紧急“叫停”。

  香港证监会执法更具针对性

  根据香港证监会网站的数据显示,在2016-2017年期间,证监会共展开414项调查,对八名人士和两家公司提出46项刑事控罪,并成功令四名人士及两家公司被定罪。

  同时,应对股价及成交量异动所进行的监察活动,香港证监会向中介人作出8960项提供交易及账户纪录的要求,并评估了153份由中介人就可疑股票及衍生工具交易而提交的通知。市场监察个案的总数按年增加了5%。

  郑宝玉指出,香港证监会的执法策略更聚焦、有针对性,这有助加强投资者对香港市场的信心,上市公司已成为其关注的重点,尤其是涉及到企业欺诈、不当行为、市场操纵及中介失德等问题。

  据悉,今年年中,证监会成立了“ICE”小组,由中介机构部(Intermediaries)、企业融资部(Corporate Finance)以及法规执行部“Enforcement”组成,对于一些有深远影响的市场异象主动出击。

  同时,香港证监会已于2013年成立一个企业规管专责小组,实时检视上市公司的公告、通函和报告;对每家公司定期进行深入的检视,并采取以风险为本的准则聚焦于个别公司,包括那些曾录得亏损或经常重组的公司。

  “在企业规管专责小组中,设有四个永久的专职小组,其中两个小组专门负责企业欺诈,同时还设有临时的专职小组专门针对当下的重点问题,比如保荐人(sponspors)以及创业板等。”郑宝玉透露。(编辑:赵海建)

责任编辑:张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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