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02333)公布,20017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发出的《关于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具体事项涉及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亿新发展拟认购澳大利亚Pilbara Minerals公司不超过3.5%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要求公司2017年10月1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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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认购股权

  1.根据公告,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亿新发展拟以每股0.5澳元(2.60465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Pilbara Minerals 5600万股的新增股份,交易金额为2800万澳元(14586.04万元人民币),认购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Pilbara Minerals不超过3.5%的股权。

  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认购Pilbara Minerals 新增股份的定价方式及依据,认购所需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是否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二、关于公司获得锂矿项目部分产品包销权

  公告披露,本次认购完成后,公司将参照双方约定的定价方式包销Pilgangoora锂矿项目生产的锂辉石精矿7.5 万吨/年。如果公司提供项目二期建设资金50%的支持(不超过5000万美元),锂辉石精矿的包销权益可增加至15万吨/年。预计在2020 年上半年开始供货。

  2.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认购Pilbara Minerals公司股权与获得Pilgangoora 锂矿项目部分产品包销权是否互为前提;(2)公司是否已经与Pilbara Minerals 公司就获得锂辉石精矿包销权益事项签订协议,相关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3)后续进行锂辉石精矿包销所需资金、资金来源及支付计划;(4)是否存在Pilbara Minerals 公司届时无法供货的风险;(5)公司在2020 年后获得锂辉石精矿包销权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3.公告称“参照双方约定的定价方式包销”,请明确说明:(1)交易双方是否确定相关定价方式;(2)后续是否存在因交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包销协议终止的风险。

  4.公告称“如果公司提供项目二期建设资金50%的支持,锂辉石精矿的包销权益可增加至15 万吨/年”,请说明:(1)项目二期建设资金50%的预计金额;(2)交易双方是否就该事项签订协议,相关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否存在其他附加条件;(3)公司提供该笔建设资金支持的资金来源;(4)充分披露Pilgangoora 锂矿项目二期的进展情况及无法推进的风险。

  5.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事项对公司2017年及未来3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并充分揭示风险。

  三、关于公司新能源汽车研发公告称,本次交易推动公司新能源汽车战略发展布局,为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提供资源保证。

  6.请详细说明:(1)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规模,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的贡献,以及预测未来3年相关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2)截至目前,公司对锂电池等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情况。如公司目前尚未涉足锂电池等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应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7.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本次认购Pilbara Minerals公司股权及获得锂辉石精矿包销事项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影响,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责任编辑:张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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