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煤业(00835)公布,诚如2017年9月24日的公告所披露,联交所认为公司未能按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维持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以令股份得以继续上市。联交所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公司股份买卖,并根据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一阶段。

  经考虑专业意见,公司无意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条申请将该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进行复核。应公司要求,股份由2017年10月3日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

  公司继续致力达成公司2017年9月27日刊发的公告所披露的建议交易,并致力在该公告所披露的除牌程序第一阶段届满前向联交所递交复牌方案。

责任编辑:张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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