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证券(01375)发布公告,该公司全资附属中州蓝海与中原信托分别于2017年7月6日及2017年8月10日订立资金信托合同,内容有关中州蓝海作为委托人将其资金委托予中原信托进行特定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其中,中原信托组合投资20170702期第一份资金信托合同的信托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中原信托组合投资20170702期第二份资金信托合同的信托本金1亿元人民币,以及宏业227期资金信托合同的信托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

  该公司表示,为了提升中州蓝海当期经营效益,从风险与收益的角度看,信托产品是众多金融产品选择中较合适的。中原信托经营稳健,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兑付问题,且本次交易的产品的收益率高于其他公司产品,故选择委托中原信托作为交易对手方。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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